怎樣申請臨時回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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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請臨時回鄉證,本人需親至證件服務中心辦理,備妥申請表、照片、身份證、護照等文件。未成年者須由父母陪同。普通件約12天,費用120元;急件約5天可取,費用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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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台胞證?別慌!臨時回鄉證助你順利返鄉

對於經常往返兩岸的台灣民眾來說,台胞證就像第二張身份證一樣重要。然而,人生難免有意外,或許在出發前夕才發現台胞證過期,或者在旅途中不慎遺失,這時該怎麼辦呢?別擔心,申請臨時回鄉證可以解你燃眉之急,讓你順利返鄉或繼續旅程。

臨時回鄉證,顧名思義,就是用於替代台胞證的臨時旅行證件,讓你得以順利進出中國大陸。雖然效期短,但足以應付緊急狀況。以下將詳細說明申請臨時回鄉證的流程、所需文件以及注意事項,讓你在遇到突發狀況時,能迅速且從容地應對。

一、親臨辦理,不可代辦:

申請臨時回鄉證必須本人親自前往海峽兩岸旅行協會(旅行公會)的證件服務中心辦理,無法委託他人代辦。這是為了確保申請人的身份真實性以及證件的安全性,避免遭人冒用。

二、備妥文件,缺一不可:

申請時,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完整填寫的申請表格: 可在現場領取或事先於旅行公會網站下載填寫。表格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旅行目的、出入境日期等資訊,務必填寫完整且準確。
  • 符合規定的照片: 近期二吋彩色白底大頭照一張,與一般證件照規格相同。照片品質清晰,五官端正,不可配戴帽子、墨鏡等遮蔽物。
  • 有效的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用於驗證身份,正本驗畢歸還。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及影本: 用於確認出入境紀錄及旅行目的,正本驗畢歸還。
  • 台胞證遺失證明(如有): 若台胞證遺失,建議事先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取得遺失證明,有助於加快辦理速度。並提供台胞證號碼或影本,以便核對資料。
  • 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辦理: 並需提供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正本及影本,以及戶口名簿或其他足以證明親子/監護關係的文件。

三、費用與取件時間:

臨時回鄉證的辦理時間和費用分為兩種:

  • 普通件: 約需12個工作天,費用為新台幣120元。
  • 急件: 約需5個工作天,費用為新台幣320元。

建議根據自身行程安排選擇適合的辦理方式。取件時,需攜帶繳費收據及身份證正本。

四、其他注意事項:

  • 證件服務中心營業時間通常為週一至週五,建議事先查詢以免撲空。
  • 建議預留充足的辦理時間,尤其是在旅遊旺季或特殊節日期間,辦理人數可能較多。
  • 臨時回鄉證的有效期較短,通常為三個月一次有效,建議在有效期內使用完畢。

妥善保管台胞證固然重要,但若不幸遇到證件遺失或過期等突發狀況,也不用過於慌張。 只要按照上述步驟申請臨時回鄉證,就能化解危機,讓你的旅程順利進行。 記得提前做好準備,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享受一趟安心舒適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