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回國一定要復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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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信賴保護原則,113年12月22日前已停保且出國逾6個月者,停保效力持續至入境復保日,無需補繳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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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回國,一定要馬上復保嗎?關於海外停保與復保的迷思

出國旅遊、工作或留學,健保停保是許多人的必經之路。然而,回國後是否「一定要」立即辦理健保復保,許多人心中仍存有疑問。這篇文章將針對這個議題,釐清常見的迷思,並特別說明近期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相關規定。

過去,許多人在出國期間停保,回國後往往擔心因未立即復保而產生罰款或其他後續問題。這種擔心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因為健保制度設計上,是鼓勵民眾持續投保,以維持健保財務的穩定。然而,近期政府考量到部分民眾因資訊不對稱或程序繁複而產生困擾,因此做出了一些調整。

關鍵時間點:113年12月22日

根據政府公告,對於在113年12月22日以前已經停保,且出國時間超過六個月者,其停保效力將持續至入境當天辦理復保為止。 這代表這部分的民眾,無需補繳這段期間的保費! 這項政策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保障了這群民眾的權益,避免因行政程序上的疏漏而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什麼是信賴保護原則?

簡單來說,信賴保護原則是指,當政府的政策或法規有所變動時,應該保護那些基於原有規定而採取行動的民眾,避免因政策改變而遭受損失。此案例中,許多民眾在113年12月22日以前停保,是基於當時的規定進行的,因此政府以信賴保護原則,保障了他們的權益,免於補繳保費。

那113年12月22日以後停保的民眾呢?

113年12月22日以後停保的民眾,則仍需依據最新的健保規定辦理復保。建議您在回國後儘速向健保署辦理復保手續,避免因延遲復保而影響自身的權益。 詳細的復保規定,可以參考健保署網站或洽詢當地健保分局。

總結:

回國是否「一定要」馬上復保,取決於您停保的時間點。如果您在113年12月22日以前已停保且出國超過六個月,則您享有信賴保護原則的保障,無需補繳保費,但仍建議盡快辦理復保,以確保您的健保權益持續生效。 而113年12月22日之後停保者,仍需遵循既有規定辦理復保。 建議您隨時關注健保署的最新公告,以掌握最新的相關規定。 別忘了,主動查詢資訊,才能更好地保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