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症需要吃抗病毒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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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症患者是否需要服用抗病毒藥物?
隨著 COVID-19 疫情的演變,台灣自 3 月 20 日起調整輕症管理措施,確診者無需通報或隔離,但應留意重症警示症狀並及時就醫。而對於高風險的確診者,仍符合條件可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何謂高風險確診者?
根據疾病管制署的定義,高風險確診者是指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
- 年齡 ≥65 歲
- 未接種疫苗或接種未完整
- 患有慢性病、免疫低下或孕婦
抗病毒藥物的作用
口服抗病毒藥物,例如 Paxlovid 和莫那比拉韋,可抑制病毒複製,降低重症和死亡風險。這些藥物應在發病後 5 天內服用,才能發揮最佳效果。
輕症患者是否需要服藥?
對於輕症確診者,一般不需要服用抗病毒藥物。這是因為:
- 輕症患者通常不會發展成重症。
- 抗病毒藥物可能會產生副作用,例如腹瀉、噁心和肝功能異常。
- 過度使用抗病毒藥物可能導致病毒耐藥性。
高風險確診者何時需要服藥?
高風險確診者在以下情況下建議服用抗病毒藥物:
- 症狀出現後 5 天內
- 出現重症警示症狀,例如發燒不退、呼吸困難、胸痛等
如何取得抗病毒藥物?
高風險確診者可透過以下管道取得抗病毒藥物:
- 社區篩檢站
- 醫院急診或門診
- 藥局(需持有醫師處方箋)
注意事項
- 抗病毒藥物應在醫師指示下使用。
- 服藥期間應密切監控症狀,若出現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 即使已服用抗病毒藥物,仍應遵循防疫措施,例如戴口罩、勤洗手和保持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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