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幾等親不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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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明文規定,與六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婚姻無效!即使登記也無法生效,與表妹結婚屬於此列,婚約自始無效,無法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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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婚姻法律,對於血親結婚有著嚴格的限制,旨在維護家族基因健康與社會倫理秩序。許多人對於「幾等親不能結婚」感到困惑,常有似是而非的理解。本文將釐清這個問題,並深入淺出地說明其背後的法律依據與社會意義。

簡單來說,我國法律明文禁止六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 這句話包含了兩個關鍵詞:「旁系」與「六等親」。

「旁系血親」指的是非直系血親,例如兄弟姊妹、叔伯舅姨、表兄弟姊妹等等。與父母、子女等直系血親的婚姻禁止,這點大家普遍理解,也較少爭議。然而,旁系血親的範圍較廣,也較容易產生混淆。例如,很多人知道不能和表兄妹結婚,但對於更遠的親屬關係,例如堂兄弟姊妹、甚至更遠的旁系親屬,是否能結婚就未必清楚。

「六等親」則代表親屬關係的親疏程度。計算方式較為複雜,並非單純的輩分計算。需從共同祖先開始,向上追溯到共同祖先,再向下追溯到本人,計算所經過的輩分數。例如,表兄弟姊妹,共同祖先是你的父母與其兄弟姊妹,所以是四等親(從你到父母算一等,到祖父母算二等,再從祖父母到表兄弟姊妹算三、四等)。因此,表兄弟姊妹結婚,屬於禁止之列。

法律規定,六等親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婚姻自始無效。這表示即使雙方已完成結婚登記,該婚姻也如同不存在,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這也意味著,相關的財產權、繼承權等,都將不會因這段「婚姻」而產生任何變動。 如果發現有此類違法婚姻,相關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宣告婚姻無效。

之所以如此嚴格規定,除了避免遺傳疾病的風險外,更重要的是維護社會倫理秩序,防止近親通婚可能帶來的倫理困境與社會問題。 這項法律規定,並非僅僅是法律條文,更反映出社會對於血緣關係、倫理道德的重視與規範。

因此,若您有任何關於親屬關係與婚姻效力的疑問,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以獲得最準確、最符合自身情況的解答,避免因對法律理解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困擾與損失。 別讓模糊的認知,影響您一生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