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配偶要繳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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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灣人結婚的外籍配偶,若年度在台居留滿183天,視為境內居住者,需合併申報所得稅。居留未滿183天,則屬非居住者,可選擇合併申報或就源扣繳,由配偶單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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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的稅務天地:你該知道的眉眉角角

在台灣,愛情不分國界,許多台灣人與外籍配偶組成幸福家庭。然而,對於稅務這件事,外籍配偶們常常感到迷惘。許多人誤以為只要不是台灣公民就不用繳稅,事實並非如此。 本文將詳細說明外籍配偶在台灣的所得稅申報義務,讓您不再為稅務問題煩惱。

首先,釐清一個關鍵概念:「境內居住者」與「非居住者」。這決定了您申報所得稅的方式。依據《所得稅法》,如果您在一年中,在台灣的居留天數滿183天(包含183天),就視為「境內居住者」。這183天的計算,是累計計算,不是連續計算。例如,您可能因為工作、探親等原因,分批次在台灣停留,只要總計達183天,就符合境內居住者的定義。

境內居住者:與台灣配偶共同申報,輕鬆省稅

如果您是境內居住者,您的所得稅申報將與您的台灣配偶合併申報。這意味著,你們的所得會合併計算,再依據稅率表計算應繳稅額。 這種合併申報的方式,通常比單獨申報更有利,因為可以運用稅制的累進稅率及相關扣除額,達到節稅的效果。例如,夫妻雙方可以利用配偶扣除額、扶養親屬扣除額等,降低整體稅負。 需要注意的是,合併申報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居留證、所得證明等,以利稅務機關審核。

非居住者:兩種選擇,權衡利弊

如果您在一年內的台灣居留天數未滿183天,則為「非居住者」。 此時,您有兩種申報方式:

  1. 合併申報: 與境內居住者相同,您仍然可以選擇與台灣配偶合併申報,享有稅制優惠。

  2. 就源扣繳: 如果您在台灣的所得是透過雇主發放薪資,則可能適用就源扣繳。 雇主會直接從您的薪資中扣除所得稅,並代為申報。這種方式相對簡單,但您可能無法享有合併申報的稅務優惠。

選擇哪種方式更合適,需要根據您的個人情況和所得金額來判斷。建議您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以取得最適合您的建議。

重要提醒:

  • 居留證是關鍵: 居留證是證明您在台灣居留天數的重要文件,務必妥善保管。
  • 及時申報: 請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申報,避免罰款。
  • 不懂就問: 如果您對稅務規定有任何疑問,請不要猶豫,積極尋求專業協助。

總之,外籍配偶在台灣繳稅,並非遙不可及的複雜議題。只要了解相關規定,並善用可用的資源,就能輕鬆應對,讓稅務不再成為您和您的家庭的負擔。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您更了解在台外籍配偶的稅務申報,讓您在台灣的生活更加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