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內要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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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的法定期限
依據中華民國民法規定,結婚後應於三十日內辦理戶籍登記。換句話說,新人必須在完成結婚儀式後一個月內,前往戶政事務所或戶政事務所指定之登記處所,進行結婚登記。
逾期登記的後果
逾期未辦理結婚登記,可能會產生以下後果:
- 罰鍰:依民法規定,逾期不登記者,將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 權利受限:未登記結婚,夫妻雙方無法享有配偶權利,例如繼承權、扶養義務等。
- 法律保障不足:未登記結婚,夫妻關係未受法律承認,在訴訟或其他法律問題上可能面臨困難。
辦理結婚登記所需文件
辦理結婚登記時,需準備以下文件:
- 雙方身分證
- 戶口名簿
- 結婚書約(由戶政事務所提供)
- 兩張二吋半身照片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離婚證明、死亡證明等,如有需要)
結婚登記流程
結婚登記流程如下:
- 前往戶政事務所或指定登記處所。
- 填寫結婚書約並繳交相關文件。
- 戶政人員審核文件並核對身分。
- 宣誓結婚。
- 完成登記,取得結婚證明書。
温馨提醒
及時辦理結婚登記不僅是法律義務,更是夫妻關係的重要保障。讓你們的幸福擁有法律保障,開啟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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