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完可以反悔嗎?

0 瀏覽次數

調解成立具法律效力,事後難以反悔提告。若對方態度消極,可直接起訴。但車禍糾紛屬強制調解案件,訴訟前法院會先安排調解,調解不成才會進入訴訟。

提供建議 0 喜歡次數

調解落槌,還能喊停嗎?:調解成立後的反悔之路

「調解」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舉凡民事糾紛、車禍事故,甚至是部分刑事案件,都可以透過調解的方式,讓爭議的雙方在公正第三方的協助下,尋求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然而,一旦調解成立,白紙黑字簽下協議,事後還能不能反悔,重新提起訴訟呢?這恐怕是許多經歷過調解的人心中最大的疑問。

簡單來說,調解一旦成立,原則上就具有與法院判決相同的效力,事後想要反悔、推翻協議,重新提起訴訟的難度非常高。 這並非沒有道理,試想,如果調解協議可以隨意反悔,那麼調解制度將失去其存在的意義,更會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那麼,為什麼調解協議具有如此強大的約束力呢?這是因為調解的本質是一種「和解」,雙方透過協商,達成共識,並承諾履行協議內容。根據民法規定,和解契約對於當事人具有拘束力,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不能輕易推翻。

什麼情況下可能可以挑戰調解協議的有效性?

雖然推翻調解協議的難度很高,但並非完全沒有機會。以下是一些可能可以提出異議的情形:

  • 詐欺或脅迫: 如果在調解過程中,一方受到詐欺或脅迫,例如對方隱瞞重要資訊,或以暴力威脅,導致被迫簽署不公平的協議,則可以主張調解協議無效。
  • 錯誤認知: 如果雙方對於調解協議的內容存在嚴重的誤解,例如對於賠償金額的計算方式,或對於權利義務的理解錯誤,也可能可以主張調解協議無效。
  • 顯失公平: 如果調解協議的內容明顯對一方不利,例如賠償金額過低,或義務過於沉重,則可能可以主張調解協議顯失公平,要求法院撤銷或變更。
  • 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如果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例如協議要求一方從事違法行為,則該協議無效。

然而,即使有上述情況,想要成功推翻調解協議,仍然需要提出充分的證據,並經過法院的嚴格審查。舉證責任通常落在主張調解協議無效的一方,因此務必謹慎處理。

如果對方在調解後不履行協議,該怎麼辦?

調解成立後,如果對方沒有依照協議履行義務,例如不支付賠償金,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迫使對方履行義務。

車禍糾紛的特殊情況:強制調解

值得注意的是,車禍糾紛在台灣屬於強制調解案件。這意味著,在提起訴訟之前,法院會先安排雙方進行調解,嘗試透過調解解決爭議。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才會進入訴訟程序。

結論:調解前務必三思而後行

調解是一種有效解決爭議的方式,但在進行調解之前,務必仔細評估自身權益,並了解協議內容。如果在調解過程中感到壓力或不確定,應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一旦調解成立,就代表雙方已經達成共識,事後想要反悔的難度非常高。因此,在調解協議上簽字之前,務必三思而後行,確保自己能夠接受協議內容,並有能力履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