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內容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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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好聚好散。載明雙方身份、離婚意願、子女監護安排及財產分配等重要事項,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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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書撰寫指南

協議離婚是結束婚姻關係的一種方式,雙方經過協商後,自願簽署離婚協議書,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以和平理性地終結婚姻。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至關重要,關係到雙方未來的權益保障,因此撰寫時應審慎為之,以下提供一份離婚協議書撰寫指南供您參考:

1. 當事人姓名及身份資料:

  • 記載雙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職業及住址。

2. 離婚意願:

  • 明確表示雙方同意離婚,並放棄維持婚姻關係的意願。

3. 子女監護安排:

  • 若有未成年子女,應載明子女監護權歸屬、探視權及扶養義務。
  • 可以約定單一監護權歸屬一人,或共同監護,並詳細規範探視時間、方式及費用分擔。

4. 財產分配:

  • 列出雙方婚前、婚後取得的財產,並協議財產分配方式。
  • 常見的分配方式包括:協議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或共同財產制。
  • 應明確約定動產、不動產、債權債務等財產的歸屬。

5. 贍養費約定:

  • 若有必要,可以約定一方給付另一方贍養費,包括給付金額、給付期間及給付方式。
  • 贍養費的給付考量因素包含收入差距、經濟能力、生活需求等。

6. 其它約定:

  • 可以約定其他事項,例如:夫或妻姓氏回復問題、撫慰金給付、保險受益人變更等。
  • 這些約定應明確載明,以避免日後爭議。

7. 簽名及見證:

  • 離婚協議書應由雙方當事人親自簽名,並請兩位見證人見證。
  • 見證人應具備行為能力,並與當事人無利害關係。

8. 公證或法院認可:

  • 離婚協議書可以選擇公證或向法院聲請認可。
  • 公證具有公文書的證明力,可避免日後爭議。
  • 法院認可則具有強制執行力,能確保協議內容的履行。

撰寫離婚協議書是一件嚴肅且重要的任務,建議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以確保協議內容完整完善,保障雙方的權益。透過和平理性的協議離婚,可以讓雙方好聚好散,展開人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