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只能一個人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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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親屬的列報並非僅限一人,但受扶養者須符合條件。直系尊親屬、子女及兄弟姊妹即使不同戶籍或未同居,只要實際扶養即可申報。其他親屬則須同居並確受扶養才能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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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親屬申報,一人獨撐還是多人分擔?

許多納稅人對於扶養親屬的申報規定感到困惑,其中最常見的疑問就是:扶養親屬只能一個人報嗎?答案並非絕對的「是」或「否」,而是取決於受扶養者的身份及實際狀況。

坊間流傳著扶養親屬只能一人申報的說法,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事實上,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多個人共同扶養同一親屬的情況是允許的,甚至可以說相當常見。 例如,兄弟姊妹共同扶養年邁的父母,或子女分擔扶養年邁或失能的父母,都是常見的例子。

然而,這並不代表可以任意申報。稅法對於扶養親屬的定義和條件有明確規範,申報者必須符合這些條件才能享有稅賦減免的優惠。

簡而言之,申報扶養親屬的關鍵在於「實際扶養」以及受扶養者的身份

1. 直系尊親屬、子女及兄弟姊妹: 對於父母、祖父母、子女及兄弟姊妹,即使他們與申報者不同戶籍,甚至不住在一起,只要申報者實際提供生活所需,如衣食住行、醫療費用等,且符合其他相關條件(例如受扶養者的所得未超過規定標準),便可以申報扶養。 重點在於實際扶養的事實,而非戶籍或同居關係。多位親屬共同扶養的情況下,可依實際扶養比例分配申報額度,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明文件佐證。

2. 其他親屬: 對於其他親屬,例如叔伯姑姨、岳父母等,則必須同時滿足同居實際扶養兩個條件才能申報。 此類親屬的扶養申報相對嚴格,需要提供更完善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同居事實以及申報者提供的扶養事實。同樣地,多人共同扶養的情況下,也需依據實際扶養比例及證明文件分配申報額度。

總結來說,扶養親屬申報並非一人獨享的權利,而是依據受扶養者的身份和實際扶養狀況來決定。 若有多人共同扶養同一親屬,需明確釐清各人的扶養責任及比例,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才能避免稅務爭議,順利享有稅賦減免的福利。 建議納稅人應仔細研讀稅法相關規定,或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申報的正確性。 切勿輕信坊間流傳的錯誤資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