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三個月怎麼提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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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未滿三個月離職,不定期契約下無需提前預告,可立即走人,但仍建議提前告知以利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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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不到就想走?試用期離職的眉角與建議

「工作不對盤」、「環境不適應」、「主管難相處」…這些都是年輕世代在試用期萌生離職念頭的常見原因。 但試用期,尤其是未滿三個月,想離職該怎麼做才妥當?網路資訊眾說紛紜,究竟該如何走得漂亮,又不傷及自身未來發展?

普遍來說,台灣勞動基準法對試用期並無強制規定需提前多久告知離職。尤其在「不定期契約」下,勞雇雙方並無約定試用期的預告期間,理論上,你可以在任何時間點離開。 然而, 「可以」不等於「應該」 。 雖然法律賦予你立即走人的權利,但擅自離職可能造成的後果,卻遠比想像中複雜。

試想,你突然消失,工作交接倉促,留下的爛攤子可能造成公司營運上的損失,也可能影響到同事的工作進度。這不僅會留下負面評價,日後求職時,若前公司提供負面參考意見,你的求職之路也將蒙上一層陰影。

因此,即便法律上你無需預告, 建議你仍應提前告知主管你的離職意願。 一個禮拜,甚至更長的預告期,都是展現你個人素質與負責任態度的絕佳機會。

以下提供幾點建議,協助你更順利地度過試用期離職的過程:

  • 誠懇溝通: 與主管坦誠說明你的離職原因,但不必過於詳細或負面。 著重在自身職涯規劃或個人因素,例如「我發現這份工作與我的長期職涯規劃不太契合」、「我需要重新思考我的職涯方向」等,避免批評公司或主管。

  • 積極協助交接: 儘管你可能對這份工作感到不滿,但仍應盡力完成手邊工作,並積極協助同事完成交接。 這不僅展現你的專業能力,更能為你留下良好的口碑。 你可以主動整理工作流程、撰寫工作說明文件,讓接手你的同事能更快上手。

  • 保持專業態度: 即便你對工作或環境感到失望,也應保持專業態度,避免在離職前做出任何負面行為,例如:散播謠言、破壞公司設備等等。 這些行為不僅會損害你的個人形象,更可能招致法律責任。

  • 感謝與祝福: 離職前,不妨向主管及同事表達感謝,感謝他們在試用期間給予你的幫助與指導。 一個真誠的感謝,往往能留下美好的印象。

最後,記住,試用期離職雖然看似簡單,卻也是展現你個人成熟度與職場素養的關鍵時刻。 選擇以積極且專業的方式離職,不僅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更能為你的未來職涯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別讓一時衝動,葬送你未來的機會。 謹慎思考,理性行動,才能在職場上走得更穩、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