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有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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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包含三種類型:

  • 職業傷害:在工作環境中因外在因素立即造成傷害、失能或死亡。
  • 職業疾病:與工作相關的因子導致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 通勤職災:通勤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傷害、疾病、失能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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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上的安全與健康,攸關每位勞工的生命與福祉。然而,潛伏在工作環境中的風險,往往比我們想像的更多更複雜。 一般人對於「職業災害」的理解可能較為片面,以為僅止於明顯的工安意外。實際上,職業災害的類型遠比我們想像的豐富,涵蓋了更廣泛的範圍,大致可以區分為三種類型:

一、職業傷害 (急性傷害): 這是最常見且容易理解的一種類型。它指的是勞工在工作場所中,因外在因素直接造成身體上的傷害、功能喪失甚至死亡。 這些外在因素可能包含:機器設備故障、墜落、被物體擊中、高溫、低溫、電擊、化學物質接觸等等。 舉例來說,工廠作業員因操作失誤被機器夾傷,或建築工人因高空墜落造成骨折,都屬於職業傷害。 關鍵在於傷害的發生是立即性的,與特定工作事件有直接且明確的因果關係。

二、職業疾病 (慢性傷害): 與職業傷害不同,職業疾病的發生較為隱蔽,其病徵的出現往往需要一段時間的累積,甚至可能在離開工作崗位後才顯現。 它指的是因長期接觸工作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或因素,例如:粉塵、噪音、振動、化學物質、輻射等,所導致的疾病、傷害、功能喪失或死亡。 例如,長期在礦坑工作的礦工罹患矽肺病,或是長期暴露在高噪音環境下的紡織工人患有聽力損失,都屬於職業疾病。 值得注意的是,職業疾病的診斷往往需要專業醫生的評估,並考量工作環境及病史等因素。

三、通勤職災: 這是相對較新且容易被忽略的一種類型。通勤職災是指勞工在上下班往返工作場所的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傷害、疾病、功能喪失或死亡。 例如,騎乘機車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或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發生意外,都可能被認定為通勤職災。 值得一提的是,通勤職災的認定標準各國略有不同,通常需要考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與工作之間的關聯性等因素。

總而言之,職業災害並非單純的「工安意外」,它涵蓋了從急性傷害到慢性疾病,以及上下班途中的意外事故等多種情況。 唯有全面了解職業災害的各種類型,才能有效預防意外的發生,保障勞工的健康與安全,創造一個更安全、更健康的職場環境。 政府、雇主和勞工都應共同努力,提升職業安全衛生意識,積極落實相關法規及預防措施,共同守護每一位勞工的健康與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