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租約需要準備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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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簽約前,房東、房客需備妥身分證、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房東需攜帶房屋稅單、權狀;法人則需附公司相關證照及負責人文件。建議備妥影本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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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租屋,為了保障雙方權益,建議採用公證租約。那麼,辦理公證租約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呢?以下詳細說明,讓您輕鬆掌握:

一、 租賃雙方皆須準備:

  • 身分證正本:用於核對身份,確認租賃雙方為本人。
  • 印章:用於簽署公證租約,建議使用印鑑章,以確保法律效力。若使用非印鑑章,則需事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證明」。(備註:部分地方法院公證處可以接受簽名,但仍建議事先確認。)
  • 身分證影本數份:方便留存及公證處作業,建議準備 2-3 份。

二、 房東需準備:

  • 房屋所有權狀正本:證明房東為房屋所有權人,確保房屋可合法出租。
  • 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正本:用於確認房屋稅籍資料,並作為日後租賃所得申報的依據。
  •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數份:與身分證影本相同,方便留存及公證處作業。
  • 印鑑證明(非必要,但建議準備):若房東無法親自到場辦理公證,可委託他人代理,則需要提供印鑑證明。

三、 若房東為法人:

  •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例如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用於確認公司合法存在及營業範圍。
  • 負責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確認負責人身份,並由負責人代表公司簽署公證租約。
  • 公司大小章:用於簽署公證租約。
  • 授權書(若非負責人親自辦理):若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提供授權書,證明代理人有權代表公司辦理公證租約。

四、 其他注意事項:

  • 特殊情況:例如房屋為共同持有,則所有共有人皆需到場簽署,並備妥相關證件。若有共有人無法到場,則需要提供委託書及印鑑證明。
  • 代理人:若房東或房客無法親自到場,可委託代理人辦理,但代理人需攜帶委託書、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 事先聯繫公證處:建議事先聯繫欲辦理公證的地方法院公證處,確認所需文件及相關流程,避免延誤時間。

準備齊全的文件,不僅能確保公證租約的順利辦理,更能有效保障雙方權益,減少日後糾紛的發生,讓租賃過程更加安心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