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以開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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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原則上不得經營商業,但若投資與服務機關無關的特定產業,且持股比例低於10%,則不在此限。擔任公營事業代表,則需依法取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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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也能當老闆?解析公務員開店的界線與限制

在「鐵飯碗」的光環下,公務員的生活總給人穩定、安逸的印象。然而,隨著時代變遷,許多公務員也開始思考如何在穩定的工作之餘,追求更多元的發展,例如開店當老闆。但公務員開店,真的可以嗎?答案並非絕對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存在著明確的界線與限制。

根據現行法規,公務員原則上不得經營商業。這項規定的出發點在於,避免公務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自身或親友謀取不當利益,進而損害政府的公正性與公信力。試想,如果一位負責建管的公務員同時擁有一家建設公司,便極有可能出現徇私舞弊的情形。

然而,法律也並非完全禁止公務員參與商業活動,而是設定了「例外條款」。若公務員投資與其服務機關業務毫無關聯的特定產業,並且持股比例低於10%,則不在此限。這意味著,只要謹守「不相關」、「低持股」的原則,公務員仍然可以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進行適度的投資。

舉例來說,一位在戶政事務所工作的公務員,可以投資一家咖啡廳或服飾店,只要該咖啡廳或服飾店的經營與戶政業務毫無關聯,且其持股比例低於10%,便符合規定。但若這位公務員投資一家婚紗攝影公司,則可能產生與戶政業務相關聯的疑慮,需要更加謹慎評估。

除了投資,公務員也可能被指派擔任公營事業的代表。在這種情況下,公務員必須依法取得許可。取得許可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該公務員在公營事業的運營中,能夠秉持公正客觀的原則,維護公共利益,而非僅僅為其個人或所屬機關謀取利益。

綜上所述,公務員開店並非完全不可行,但必須謹慎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在考慮創業之前,公務員應詳細了解自身所服務機關的業務範圍,並評估所投資的產業是否與其業務存在關聯。此外,持股比例的控制、以及擔任公營事業代表時的許可申請,都是需要特別注意的環節。

總而言之,公務員開店需要更為謹慎的規劃與執行,在追求個人發展的同時,更要時刻提醒自己,堅守公正客觀的原則,避免任何可能影響政府公信力的行為。只有如此,才能在穩定的公務員生涯中,開創出另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