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入一定要開發票嗎?
依現行台灣稅法,公司成立後,不論營業額多寡,皆須開立統一發票。行號原則上也須開立發票,但有例外情況:行號營業額在每月新台幣 20 萬元以下時,可向國稅局申請「免用統一發票」,但需經國稅局審核核准後方能免開發票。
公司收入一定要開發票嗎?淺談發票義務與小型商家考量
在台灣,開立發票不僅是商業活動的憑證,更代表著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的重要一環。對於公司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幾乎是肯定的:無論公司收入多少,都必須開立統一發票。這是因為公司在稅法上被認定為獨立的法人,必須依照規定申報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
但對於較小規模的商家,例如行號,情況則稍微複雜一些。原則上,行號也需要開立發票,以記錄收入並繳納稅款。然而,台灣稅法也考量到小型商家的經營壓力,提供了一項彈性機制:營業額未達特定標準的行號,可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那麼,這個標準是多少呢?根據目前的規定,如果行號每月營業額在新台幣 20 萬元以下,就可以向所屬的國稅局提出「免用統一發票」的申請。這聽起來似乎很吸引人,但申請免用發票並非自動生效,而是需要經過國稅局的審核。
國稅局在審核時會考量多項因素,包括:
- 行業別: 部分行業,例如餐飲業、服務業等,因為現金交易頻繁,可能較難獲得免用發票的許可。
- 經營規模: 即使營業額低於標準,如果經營規模明顯超過小型商家,例如員工眾多、店面寬敞等,也可能被駁回申請。
- 稅務紀錄: 如果過去有稅務違規紀錄,例如漏報、遲報等,也會影響免用發票的申請。
如果行號成功取得免用統一發票的核准,就可以免去開立發票的義務。然而,這並不代表完全不用繳稅。免用發票的商家通常會被國稅局核定一個「查定課徵」的稅額,也就是根據過去的營業狀況或同業的平均水平,預估一個固定的應納稅額,按季或按月繳納。
選擇是否申請免用發票,對小型商家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決定。一方面,免用發票可以省去開立發票的繁瑣流程,降低經營成本。另一方面,也可能因為查定課徵的稅額與實際收入不符,導致多繳或少繳稅款。
因此,行號在申請免用發票前,應該仔細評估自身的經營狀況,並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才能做出最適合自己的選擇。
總結來說:
- 公司收入無論多少,都必須開發票。
- 行號原則上也須開發票,但營業額低於一定標準可申請免用發票。
- 免用發票的申請需經國稅局審核,並非自動生效。
- 免用發票不代表不用繳稅,通常會以查定課徵方式課稅。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大家更清楚地了解台灣的發票制度,以及小型商家在稅務上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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