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不能超過幾小時?
兼差仔的辛酸誰人知?勞基法保障攏底加!
臺灣經濟起起伏伏,物價漲聲響起,單靠一份正職薪水,越來越難撐起生活開銷。尤其係年輕人,面對高房價、低薪資的困境,只好斜槓人生,兼差賺外快,希望能改善生活品質,甚至存點錢圓夢。但係,在追求額外收入的同時,你是否了解自身的勞動權益?兼職工時到底有沒有上限?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別擔心,勞基法攏底加!
許多人誤以為勞基法有規定兼職工時上限,事實上並無此事。勞基法規範的是「總工時」,而非單一工作的時數。也就是說,無論你兼幾份工,重點係你的總工時不能超過法定上限。這也就衍生出一個重要的問題:到底工時上限是幾點鐘?
根據勞基法規定,每週正常工時為40小時。換句話說,如果你正職已經做滿40小時,那麼你的兼職工時,每週就最好不要超過4小時,以免超過法定上限,造成違法。當然,這4小時指的是正常工時,不包含延長工時(加班)。
如果你的正職未滿40小時,例如每週只工作30小時,那麼你的兼職工時,加上正職的30小時,總計每週不能超過40小時。同樣地,每月總工時也不得超過160小時(40小時 x 4週 = 160小時)。
講到加班,這又是另一個兼差仔需要注意的重點。勞基法對於加班時數也有明確的規定。延長工時(加班)的計算方式,是以「每日」及「每月」為單位。每日最多延長工時為4小時,每月最多延長工時為46小時。
所以,即使你的正職和兼職工時加起來沒有超過每週40小時的限制,但如果你的其中一份工作需要經常加班,就要特別留意加班時數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千萬不要為了多賺一點錢,而犧牲了自己的健康和權益。
舉例來說,阿明正職每週工作35小時,兼職每週工作5小時,正職和兼職總工時為每週40小時,看似沒有超過法定上限。但如果阿明的正職需要經常加班,例如每週加班10小時,那麼他每週的總工時就變成50小時,明顯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每週48小時上限(40小時 + 4小時/日 x 2日 = 48小時)。
另外,也要注意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勞基法規定,延長工時的前2小時,雇主應支付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1.34倍;再延長的2小時,應支付1.67倍。
所以,身為一個精明的兼差仔,除了要努力工作之外,更要了解自己的權益。在接受任何兼職工作之前,務必先確認工作時間、加班規定以及薪資計算方式,並且妥善保存相關紀錄,例如工作時數紀錄、薪資單等等,以便日後發生勞資爭議時,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總而言之,勞基法並未限制兼職工時,而是規範總工時。無論你兼幾份工,都要確保你的總工時(包含正職和所有兼職)不超過法定上限,並且留意加班時數及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唯有如此,才能在兼顧生活和收入的同時,也保障自身的勞動權益,避免成為被剝削的對象。記住,了解勞基法,就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
#兼職 時數#工時 限制#打工限制對答案提出建議:
感謝您提供的建議!您的反饋對我們改進答案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