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找到工作要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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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失業補助找到工作,務必於3日內告知就業服務站。需提供公司名稱、職務、薪資、地點及就業日期。可聯絡服務人員或郵寄就業通知書。若未通知,經勞保局查核有加保紀錄,將撤銷該次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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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找到工作了?恭喜!別忘了這件重要的事:主動告知!

恭喜你脫離待業狀態,找到一份新的工作!這絕對是個值得慶祝的好消息。不過,在你準備迎接新挑戰的同時,別忘了還有一個重要的環節需要處理,那就是主動告知就業服務站你已經找到工作的事實。

許多人領取失業補助後,找到工作往往會鬆懈下來,覺得只要勞保局查核到自己有加保紀錄,就會自動停止補助。這樣的想法其實是錯誤的,也可能讓你陷入不必要的麻煩。

根據規定,領取失業補助期間,只要找到工作,務必在3日內主動告知就業服務站! 為什麼這麼重要呢?原因如下:

  • 避免溢領補助金: 失業補助的目的是為了在失業期間提供經濟上的協助。一旦你開始工作,就表示你已經具備了經濟能力,不再符合領取補助的條件。如果你沒有主動告知,持續領取補助,就屬於溢領,未來可能會被追討,甚至影響你的信用紀錄。

  • 避免撤銷認定: 即使勞保局最終會查核到你的加保紀錄,但如果你沒有主動告知,就業服務站可能會撤銷該次的失業認定。這意味著,你過去領取的失業補助,可能會被視為不合法的,需要全數繳回。

  • 建立良好信用: 主動告知代表你誠實且負責任,這有助於你在政府機構建立良好的信用。未來若有其他就業服務需求,也能獲得更順暢的協助。

那麼,該如何告知就業服務站你已經找到工作呢?方法其實很簡單:

  1. 提供詳細資訊: 你需要提供以下資訊,以便就業服務站進行後續處理:

    • 公司名稱
    • 職務名稱
    • 薪資
    • 公司地點
    • 就業日期
  2. 選擇告知方式: 你可以選擇以下方式告知:

    • 聯絡你的就業服務人員: 直接致電或親自前往就業服務站,告知你的狀況,並提供上述資訊。
    • 郵寄就業通知書: 有些就業服務站提供就業通知書的表格,你可以下載填寫後郵寄過去。
    • 線上申報: 部分地區的就業服務站提供線上申報的功能,你可以透過網路直接上傳相關資料。

最方便的方式,就是直接聯絡你的就業服務人員,他們會引導你完成必要的程序。

總而言之,領取失業補助找到工作後,千萬別忘了在3日內主動告知就業服務站! 透過一個簡單的動作,不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也能建立良好的個人信用,讓你在就業的路上更加順利。 祝你工作順利,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