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親屬需要什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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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扶養親屬需備妥證明文件。同戶籍者檢附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不同戶籍者,則需受扶養人或監護人出具切結書,證明受納稅義務人扶養,或其他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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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養親屬的眉角:文件準備全攻略

在台灣,申報扶養親屬可以減輕稅負,但扶養資格的認定有一定的規範,需要備妥相關文件才能順利申報。許多人對於扶養親屬需要準備哪些文件感到困惑,往往到了報稅季才手忙腳亂。本文將詳細說明扶養親屬所需文件,並針對不同情況提供實用的建議,讓您輕鬆掌握申報要領。

首先,必須釐清「扶養」的定義。國稅局認定扶養事實,並非單純以金錢支助為依據,更重要的是受扶養人是否「無謀生能力」以及「確實由納稅義務人負擔主要生活費用」。 即使有金錢往來,若受扶養人有足夠的收入維持生活,則無法列報扶養。

文件準備方面,大致可分為同戶籍與不同戶籍兩種情況:

一、同戶籍的扶養親屬:

準備文件相對簡單,通常只需要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 戶口名簿影本: 這是最常見且方便的證明文件,清楚顯示納稅義務人與受扶養人的親屬關係及同戶籍事實。建議提供整本戶口名簿影本,避免遺漏重要資訊。
  • 身分證影本: 如果戶口名簿遺失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可以提供雙方身分證影本,並加註說明與受扶養人的關係。 但此方式較不建議,因為單憑身分證影本難以證明雙方共同生活的事實。

二、不同戶籍的扶養親屬:

由於缺乏同戶籍的事實佐證,需要提供更多證明文件,以證明受扶養人確實仰賴納稅義務人扶養。以下列出幾種常見的文件及注意事項:

  • 切結書: 由受扶養人或其監護人親筆簽名,聲明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並註明雙方關係、受扶養人無謀生能力及主要生活費用由納稅義務人負擔等事實。切結書需載明日期,並留下聯絡方式,以便國稅局查核。
  • 匯款證明: 持續且定期的匯款紀錄可以佐證納稅義務人確實提供金錢支助。建議保留完整匯款紀錄,包含匯款日期、金額、匯款人和收款人等資訊。
  • 醫療費用收據: 若受扶養人有就醫需求,納稅義務人支付其醫療費用的收據,也是重要的佐證資料。
  • 其他相關證明: 例如:身心障礙手冊、在學證明、低收入戶證明等,都可以作為輔助證明,強化扶養事實的認定。

特別提醒:

  • 即使符合以上條件,國稅局仍保有最終的審核權。
  • 若受扶養人同時被多人申報扶養,國稅局會依據提供的證明文件及實際情況判定扶養事實。
  • 為了避免日後爭議,建議妥善保存所有相關證明文件。

總而言之,申報扶養親屬並非單純提供文件即可,更重要的是證明受扶養人確實無謀生能力且由納稅義務人負擔主要生活費用。 準備文件時,務必仔細檢視自身情況,並提供完整且具說服力的證明文件,才能順利完成申報,享有應有的稅賦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