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證明可以再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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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遺失或份數不足免擔心,可向原開立單位(醫院、衛生所、診所或檢察機關)申請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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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遺失或不足,如何補申請?

死亡證明是證明逝者身分和死亡事實的重要文件,可用於申報繼承、辦理保險理賠等事項。若死亡證明遺失或份數不足,民眾不必過於擔心,可向原開立單位提出補發申請。

可補發死亡證明單位

可補發死亡證明單位如下:

  • 開立死亡證明書的醫院
  • 開立死亡證明書的衛生所
  • 開立死亡證明書的診所
  • 開立死亡證明書的檢察機關

申請所需資料

申請補發死亡證明需準備以下資料:

  • 申請人身分證或居留證
  • 逝者姓名、出生年月日、死亡日期
  • 死亡證明書正本或影本(如有)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有)

申請流程

申請補發死亡證明流程如下:

  1. 前往原開立單位申請:攜帶所需資料前往原開立死亡證明書的單位提出申請。
  2. 填寫申請表:填寫死亡證明補發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 繳納費用:依各單位規定繳納補發費用。
  4. 領取補發證明:待審核通過後,可領取補發的死亡證明書。

注意事項

  • 死亡證明書補發份數不限。
  • 補發的死亡證明書與原本的效力相同。
  • 建議民眾於取得死亡證明書後,應妥善保管,避免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