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僅能基於受監護人最佳利益使用或處分其財產,購買物品也需符合此原則。任何可能損害受監護人權益的財產交易,監護人都不得代理。
監護宣告後可否購買物品?
受監護宣告者財產之使用或處分,應以其最佳利益為依據。監護人在代理受監護人進行財產交易時,需遵循此原則。任何可能損害受監護人權益的交易,監護人皆不得代理。
換言之,監護人並非擁有受監護人財產的支配權。其財產使用或處分,僅能基於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若購買物品並非基於受監護人之最佳利益,監護人就不得代理受監護人進行購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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