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補助可以保工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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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表示,失業勞工於請領失業給付期間,在職業工會(含漁會)加保,是否認定為重新就職,應視個案實際狀況而定。職業工會應覈實申報投保薪資,勞保局將查核失業勞工的工作所得和投保薪資,依就業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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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失業補助期間加入職業工會,到底會不會影響補助?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勞保局的說法是:「視個案實際狀況而定」。這句話聽起來模稜兩可,讓人難以安心。究竟是什麼樣的「實際狀況」會影響到補助的發放呢?讓我們抽絲剝繭,仔細分析。

首先,必須釐清一個關鍵概念:「重新就職」。依據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期間「重新就職」即表示喪失領取失業補助的資格。而加入職業工會,並非直接等同於「重新就職」。關鍵在於「工作所得」與「投保薪資」是否相符,以及工作的性質。

簡單來說,如果您在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加入職業工會,但實際上沒有任何工作收入,僅僅是為了維持工會會員資格或享有某些工會福利,例如醫療保險或職訓資源,則勞保局通常不會認定您已重新就職。這時,您仍然可以繼續領取失業給付。

然而,情況就會變得複雜,若您加入職業工會後,實際上從事有報酬的工作,即使工作性質看似自由或兼職,只要您的投保薪資與實際工作所得相符,勞保局就可能認定您已重新就職,而停止發放失業給付。 這時,職業工會的投保薪資申報就顯得至關重要。如果職業工會未據實申報,而勞保局查核發現您的實際工作所得遠高於申報薪資,除了停止發放失業給付外,更可能面臨相關罰則。

因此,在失業期間加入職業工會,並非絕對不行,但必須謹慎評估。建議您:

  • 誠實申報:無論是否從事任何工作,都應誠實向勞保局及職業工會申報您的實際狀況與收入。
  • 明確區分: 釐清加入工會的目的,以及是否從事任何有報酬的工作。若僅為維持會員資格,應保留相關證明文件。
  • 諮詢專業: 如有任何疑問,應主動諮詢勞保局或相關專業人士,避免因資訊不足而造成權益受損。

總之,領失業補助期間加入職業工會並非「絕對禁止」,但需要您以誠信的態度,仔細衡量自身狀況,並積極配合相關規定。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得不償失。 記住,誠實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最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