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上未滿18歲可以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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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勞基法規定,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在取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後,可在工作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且取得勞工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下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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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可否加班?

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在取得法定監護人同意後,在工作環境無礙身心健康且取得勞工主管機關許可的情況下,始得受僱。

換句話說,16歲以上未滿18歲者是可以加班的,但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取得法定監護人同意:未成年者需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2. 工作環境無礙身心健康:工作場所不得對未成年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
  3. 取得勞工主管機關許可:雇主應向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取得許可後方可讓未成年者加班。

加班時間限制

未滿18歲者的加班時間受到限制,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4條規定,其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且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30小時。

罰則

雇主違反上述規定,未經許可擅自讓未成年者加班或超過加班時數,將會受到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