腸胃炎幾天可以正常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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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腸胃炎發作時,應遵照醫囑禁食 1-2 天,讓腸胃休息。待症狀緩解、不再噁心後,可循序漸進地食用米湯、稀飯等清淡食物。避免擅自服用成藥或止瀉藥,以免延長細菌在腸道停留時間,影響病情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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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腸胃炎是一種常見的消化道感染,發作時會引起腹痛、腹瀉、噁心、嘔吐等症狀,嚴重時可能導致脫水或電解質失衡。

腸胃炎後恢復飲食的時機

當發作急性腸胃炎時,建議遵照醫師指示禁食 1-2 天,讓腸胃道休息。這段時間內,可以適當補充水分,例如白開水、電解質飲料或清湯等。

循序漸進恢復飲食

當症狀緩解,例如不再噁心後,可以開始循序漸進地恢復飲食。建議從清淡易消化的食物開始,例如米湯、白稀飯、蒸蛋、去皮的蘋果泥等。這些食物可以幫助補充體力,又不至於刺激腸胃道。

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

恢復飲食後仍應注意,避免食用刺激性食物或飲品,例如辛辣、油炸、高糖、咖啡因等,以免加重腸胃道負擔,導致症狀復發。

適時補充水分

腸胃炎會導致腹瀉和嘔吐,容易造成脫水。因此,在恢復飲食後,也要注意補充水分,以維持身體的電解質平衡。建議多喝白開水或電解質飲料,避免喝含糖飲料,以免加重腹瀉症狀。

飲食注意事項

  • 少量多餐,避免一次吃太多。
  • 避免生冷、油膩、辛辣的食物。
  • 多吃富含纖維質的食物,有助於腸胃道蠕動。
  • 避免乳製品,以免加重腹瀉症狀。
  • 多休息,保持充足的睡眠,有助於身體復原。

如果症狀未見改善或惡化,例如持續腹瀉、發燒、脫水等,應立即就醫尋求進一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