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多少不用繳稅?

0 瀏覽次數

海外所得達100萬元,且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750萬元(113年度起),將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稅。 超過此限額的海外投資收益,需額外申報繳納稅款。

提供建議 0 喜歡次數

海外所得稅務規範

海外所得是指中華民國境外取得的所得,其來源於薪資報酬、利息所得、股利所得、特許權利使用費等。海外所得是否需要繳稅,取決於以下條件:

一、個人基本所得額

若個人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113 年度起),則其海外所得將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課徵所得稅。

二、海外所得金額

當海外所得金額超過 100 萬元,且符合以上個人基本所得額條件,則需要額外申報並繳納所得稅。

三、海外所得來源

如果海外所得來源於非租稅協定國,或所得來自與中華民國有租稅協定且協定中有免稅條款的國家,則可能免徵所得稅。

四、特殊情況

部分海外所得可享有免稅或減稅優惠,例如:

  • 駐外人員薪資所得:符合一定條件可享有免稅
  • 海外投資收益:符合條件可適用 20% 股利扣抵稅額優惠

海外所得申報與繳稅

符合申報條件的海外所得,必須於每年 5 月底前申報。申報方式可透過網路申報或紙本申報。

海外所得稅款繳納期限為申報期限後的 3 個月內,即 8 月底前。若稅額超過 2 萬元,可分 2 期繳納,分別在 8 月底和 11 月底前繳納。

結論

海外所得是否需要繳稅,需根據個人基本所得額、海外所得金額、海外所得來源等條件綜合判定。符合申報條件者務必按時申報並繳納稅款,避免觸犯稅務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