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勤獎金算固定薪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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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獎金屬經常性給與之薪資報酬,依法應計入勞工薪資總額,與固定薪資同屬工資的一部分,不可忽略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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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勤獎金算固定薪資嗎?剖析台灣勞動法規下的薪資定義

在台灣的職場中,薪資結構往往比單純的「月薪」更加複雜,包含了各種名目的給付項目,例如:本薪、職務加給、伙食津貼,以及本文要探討的「全勤獎金」。 許多勞工朋友對於這些名目的歸屬感到困惑,尤其是全勤獎金,究竟它算不算固定薪資?又該如何理解它在勞動法規下的地位呢?

簡單來說,全勤獎金在台灣的勞動法規中,屬於「經常性給與」的薪資報酬,因此,它確實屬於薪資總額的一部分,與固定薪資同屬「工資」的範疇。

要理解這個概念,首先需要釐清「工資」的定義。《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四款明文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從上述定義可以得知,判斷某項給付是否屬於工資,關鍵在於是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及「經常性給與」的性質。

全勤獎金之所以屬於工資,正是因為它具備了這兩個要素:

  1. 因工作而獲得: 全勤獎金是勞工因為達到出勤的要求(例如:當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等),所獲得的報酬。這直接與勞工的工作表現相關聯。

  2. 經常性給與: 全勤獎金通常是雇主定期、持續性地發放給符合出勤條件的勞工。只要勞工維持全勤的狀態,就能持續獲得這筆獎金。

那麼,為什麼我們需要特別強調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呢?

因為將全勤獎金視為工資,會直接影響到勞工的權益,例如:

  • 加班費計算: 加班費的計算基礎是「平均時薪」,而平均時薪的計算,就必須將包含全勤獎金在內的工資總額納入考量。如果雇主刻意將全勤獎金排除在外,將會導致加班費計算錯誤,損害勞工權益。

  • 資遣費、退休金計算: 資遣費和退休金的計算,同樣是以勞工的「平均工資」為基礎。因此,全勤獎金也會影響到這兩筆重要給付的金額。

  • 其他勞動權益: 包含勞保、健保、勞退等社會保險的提繳,以及其他與工資相關的勞動權益,都會受到全勤獎金是否被納入工資計算的影響。

總結來說,全勤獎金屬於工資,是台灣勞動法規下明確的規定。無論雇主或勞工,都應該正確認識全勤獎金的性質,避免因為錯誤的認知而損害自身權益。 勞工朋友在遇到相關問題時,應主動向勞工局或相關勞動權益團體尋求協助,確保自身的權益受到保障。

因此,在簽訂勞動契約或了解薪資結構時,務必仔細確認全勤獎金是否被正確納入工資計算,並積極維護自身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