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台灣可以帶多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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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台灣攜帶藥品,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個,合計不超過36個;處方藥則需醫生證明,否則限量為兩個月用量。 記得依規定申報,安心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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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入境藥物攜帶規定

入境台灣攜帶藥物有相關規定,以確保民眾健康安全。以下將詳細說明相關注意事項:

非處方藥

  • 單一種類的非處方藥,最多可攜帶 12 個。
  • 不同種類的非處方藥合計最多可攜帶 36 個。

處方藥

  • 攜帶處方藥需附有醫師開立的處方證明,並依證明上記載的用量攜帶。
  • 處方證明須包含藥物名稱、劑量、每日用量、服用天數等資訊。
  • 限量為兩個月用量。

其他注意事項

  • 所有藥物應以原廠包裝攜帶。
  • 攜帶含有麻醉藥品或管制藥品的藥物,需事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許可。
  • 入境時,請依規定主動向海關申報攜帶之藥物。

合規定攜帶藥物

根據上述規定,若您打算攜帶以下藥物入境台灣,則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非處方藥:購買後未開封,且攜帶數量符合規定。
  • 處方藥:取得醫師處方證明,且攜帶數量符合證明記載的兩個月用量。

違規攜帶藥物

若攜帶未申報或超過規定數量及種類的藥物入境台灣,可能面臨以下後果:

  • 被沒收藥物。
  • 遭罰款或刑事追究。

因此,為了安心旅程,請務必遵守台灣入境攜帶藥物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