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歲老人可以請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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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8 月 8 日起,「85 歲以上長者」經醫療機構評估有「輕度失能」,即可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此項調整放寬了外籍看護工的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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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歲開始可以請看護?政策變動與照顧選項全解析(台灣版)

在台灣,長照需求日益增加,許多家庭面臨著照顧年邁長輩的挑戰。究竟幾歲的長者才能申請看護?過去的限制是什麼?現在又有什麼新的選擇呢?讓我們一起深入了解。

過去的門檻:重度失能才是必要條件

過去,要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對長者的身體狀況有著較嚴格的限制。通常需要經過巴氏量表評估,達到「重度失能」的程度,或是符合特定疾病的條件(例如:特定罕見疾病、癱瘓等),才能夠申請。這也意味著,許多身體機能開始退化,但還未達到重度失能標準的長者,常常無法獲得即時且充分的照顧資源。

新政策解鎖:85歲以上,輕度失能也能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3年8月8日起,政府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工的申請資格進行了調整,放寬了對高齡長者的限制。根據新政策,年滿85歲以上的長者,只要經過醫療機構評估,確認具有「輕度失能」的狀況,就可以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

這項政策的調整,無疑為許多高齡長者及其家庭帶來了福音。它讓更多高齡長者能夠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獲得更即時且全面的照顧,延緩失能的惡化,提升生活品質。

輕度失能的定義是什麼?

所謂的「輕度失能」,是指長者在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上出現了部分困難,例如:

  • 行動不便: 走路不穩、需要輔具協助行走、容易跌倒。
  • 生活自理能力下降: 在沐浴、更衣、如廁等方面需要協助。
  • 認知功能衰退: 出現輕微的記憶力減退、判斷力下降等狀況。

具體的失能程度,仍然需要由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評估,才能做出判斷。

除了外籍看護工,還有其他照顧選項嗎?

即使符合外籍看護工的申請資格,家屬也應考量長輩的實際需求與家庭狀況,審慎評估是否適合聘僱外籍看護工。除了外籍看護工之外,台灣還有許多其他的長照資源可供選擇,包括:

  • 居家照顧服務: 提供居家沐浴、餐飲、身體清潔等服務。
  • 日間照顧中心: 提供長者日間的活動、餐飲、社交等服務。
  • 機構住宿式照顧: 提供24小時的專業照顧服務。
  •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提供喘息服務、照顧技巧指導等,幫助家庭照顧者減輕負擔。

尋求專業協助,找到最適合的照顧方案

面對長輩的照顧需求,建議家屬可以諮詢專業的長照機構、社會福利單位,或是醫療院所的社工,透過專業的評估,了解長輩的實際狀況,並根據家庭的需求和經濟狀況,選擇最適合的照顧方案。

總之,了解各項長照政策的變動與資源,並尋求專業協助,才能為長輩提供最完善、最符合需求的照顧,讓他們能夠安享晚年,活得健康、快樂且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