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居留證延期,請備妥居留許可證正本、兩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並提供台灣聯絡電話。每次延期為兩年,效期自原許可到期日順延。
大陸配偶居留證延期所需文件
大陸配偶依法在台灣居留,居留證到期前應向移民署提出延期申請。申請時,請備妥以下所需文件:
居留許可證正本:持有之居留許可證正本。
兩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申請人與配偶之戶籍謄本,應於兩個月內申請並備妥。
台灣聯絡電話:提供台灣可聯繫電話,以方便移民署後續通知。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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