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大陸親屬來台探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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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中國大陸親屬來台探親,需備妥申請人中國大陸身分證影本、親屬關係證明(經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查證),以及同行照料者的親屬關係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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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大陸親屬來台探親

申請中國大陸親屬來台探親,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申請人中國大陸身分證影本: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親屬關係證明:經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查證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結婚證書等。
  • 同行照料者的親屬關係證明:若有同行照料者,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結婚證書等。

申請程序:

  1. 親屬在中國大陸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親屬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2. 公安機關審查資料:公安機關審查親屬提供的資料,並進行背景調查。
  3. 核發邀請函:若審查通過,公安機關會核發探親邀請函。
  4. 申請人向移民署提出申請:親屬收到邀請函後,由台灣親屬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5. 移民署審核資料:移民署審查申請人的資料,並查證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6. 核發許可證:若審核通過,移民署會核發許可證。

注意事項:

  • 探親簽證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可申請延期一次,最長延長6個月。
  • 申請人必須在中國大陸居住,且在申請前6個月內未曾出境。
  • 探親期間不得從事與探親目的無關的活動,例如工作或投資。
  • 離開台灣時,探親人員需持有效的「探親居留證」和「入出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