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孩子幾歲可以決定跟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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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幾歲能決定跟誰?依現行民法,監護權至子女滿20歲失效;但2023年後將下修至18歲,屆時孩子滿18歲即擁有自主權。 父母離婚後的監護權安排,需依法並考量孩子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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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孩子幾歲能決定跟誰? 一個充滿挑戰與情感糾葛的問題,牽涉到孩子未來的福祉,以及父母的權利與責任。

現行民法規定,父母離婚後,監護權的有效期至子女滿20歲為止。 這意味著,孩子在未滿20歲之前,對於監護權的選擇並無自主權。 然而,這個規定在2023年後將有所改變,監護權的有效期限將下修至子女滿18歲。 換言之,屆時孩子滿18歲即擁有選擇監護人的自主權,這代表著更大的自主性,卻也同時伴隨著更大的責任與考量。

然而,關鍵並非單純的年齡數字。 孩子在18歲之前,雖然無法直接決定,但父母的決定必須基於孩子的最佳利益。 這意味著,法院在處理監護權的安排時,將會仔細考量孩子的需求、個性、學業表現、人際關係,以及他們與雙親之間的親密程度。

值得深思的是,孩子擁有選擇權的18歲,是否真的代表著他們具備獨立做出最佳決策的能力?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或許仍然在人生的探索階段,面對生活中的挑戰與壓力,他們在做出關於監護權的決定時,可能並非全然理性的思考。 因此,法院在判決過程中,勢必更加注重專業評估,例如心理諮商師的報告,以及孩子的實際生活狀況,以確保最終的安排能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此外,孩子的最佳利益不只是物質上的滿足,也包含情感上的穩固。 一個適切的監護安排,不僅能保障孩子的身心發展,更能促進與雙親之間的良好關係。 父母在離婚後,必須學習以孩子為中心,盡力維繫與孩子的聯繫,即便實際的居住安排有所調整。 這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是一種身為父母的社會責任。

綜上所述,雖然孩子滿18歲後在法律上擁有監護權的自主權,但其決定仍需要謹慎考量。 父母、法院、以及相關專業人士,都需共同努力,以孩子最佳利益為考量,共同創造一個對孩子而言,既安全又穩定的未來。 這是一個複雜的議題,需要更周全的思考,而非僅僅著眼於單純的年齡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