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津貼可以領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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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最長可領2年,每次至少6個月。 需時少於6個月者,可申請2次30天以上短期留停。 但可與雇主協商調整復職時間,並於10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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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你真的了解可以領幾次嗎?釐清常見迷思!

許多新手爸媽為了照顧心肝寶貝,都會選擇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便是經濟上的重要後盾。但關於這個津貼,許多人對於「可以領幾次?」這個問題,往往霧煞煞。網路上資訊眾多,卻容易讓人混淆,甚至錯失應有的權益。今天我們就來好好釐清這個問題,幫助你搞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領取次數限制!

首先,我們先了解育嬰留職停薪的總長度。 根據現行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最長可達兩年。 這兩年並非硬性規定一次用完,而是提供彈性,讓父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關鍵在於每次申請的期限長度。 一般情況下,每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期間,至少需要六個月以上。如果符合這個條件,原則上,在兩年總額度內,你可以分次申請。

但要注意!這並非毫無限制。 雖然可以分次申請,但如果每次都申請超過六個月,基本上就是以「完整的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來計算。 舉例來說,你第一次申請了八個月,第二次申請了九個月,這樣雖然總長度還在兩年之內,但已經使用了兩次育嬰留職停薪的額度。

那麼,所謂的「短期育嬰留職停薪」又是怎麼回事呢? 如果你真的只需要短時間的育嬰留職停薪,且每次的期間少於六個月,那麼你可以考慮申請「短期育嬰留職停薪」。 根據規定,你可以申請 兩次 30天以上、未滿6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 這等於為需要彈性照顧需求的父母,提供了另一種選擇。

舉例說明:

  • 情況一: 小明想照顧剛出生的寶寶,第一次申請了10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之後回到職場工作一段時間,又因為寶寶生病,第二次申請了5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 這種情況下,小明使用了兩次育嬰留職停薪的額度。
  • 情況二: 小美需要照顧剛上幼兒園的寶寶,第一次申請了45天的育嬰留職停薪,第二次又申請了50天的育嬰留職停薪。 這種情況下,小美使用了兩次短期育嬰留職停薪的額度。
  • 情況三: 大華第一次申請了8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第二次申請了3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 這種情況下,大華使用了兩次育嬰留職停薪的額度。

除了申請次數,別忘了提前申請與彈性復職! 根據規定,你需要於預計開始育嬰留職停薪的30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 另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你想提早回到職場,可以與雇主協商調整復職時間,但同樣需要在復職日期的10日前提出申請。

總結來說:

  • 育嬰留職停薪總長度最長為兩年。
  • 每次申請至少六個月以上,沒有明確次數限制,只要總長度不超過兩年即可。
  • 可以申請兩次30天以上、未滿6個月的短期育嬰留職停薪。
  • 記得提前30日申請,提前復職需10日前提出。

希望透過這篇文章的詳細說明,能幫助你更清楚地了解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相關規定,為自己和寶寶爭取應有的權益! 建議在申請前,務必詳閱勞動部相關規定,或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