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補助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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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補助申請指南
在台澎金馬就讀公私立大專以下學校之公教子女,可於註冊日起三個月內申請教育補助。以下提供申請流程說明:
申請資格
- 父母為現職或已退休公教人員
- 子女就讀台澎金馬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學校
申請方式
- 取得申請表:向學校教務處或人事單位索取申請表。
- 填寫申請表:按照申請表上的說明,填寫子女基本資料、就學資訊及公教人員資料。
- 確認資料:請公教人員確認子女就學資訊及簽名。
- 提出申請:將填妥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註冊證明)交回人事單位複核。
複核流程
人事單位將審查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確認無誤後進行核准。
補助發放
核准後,教育補助款項將匯入公教人員指定的銀行帳戶。
申請時程
申請時程為註冊日起三個月內。逾期申請者,恕不受理。
注意事項
- 申請時須附上註冊證明或繳費收據。
- 每學期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
- 教育補助金額依政府規定調整。
- 若子女性別為女性,且於申請補助期間內結婚,則須提出結婚證明,並停止發放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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