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給零用錢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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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規定,父母掌管未成年子女財產需以子女利益為優先,除非用於子女教育或生活所需,否則不得擅自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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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給零用錢,犯法嗎?這看似簡單的問題,背後卻牽涉到複雜的親子關係與法律責任。許多人直覺地認為,父母有權決定是否給孩子零用錢,但法律的觀點並非如此黑白分明。

台灣法律並未明文規定父母「必須」給孩子零用錢,也無「不給零用錢」的相關罰則。然而,關鍵在於「子女利益」。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由父母親監護,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行使權利,必須以維護子女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這代表父母雖然有權利管理子女的財產(包含零用錢),但這權利並非絕對,必須符合「子女利益」的原則。

文中提到「除非用於子女教育或生活所需,否則不得擅自動用」這句話,適用於子女已有財產的情況,例如:祖父母贈與、親友饋贈等等。如果子女擁有自己的存款或收入,父母擅自挪用,用於非子女教育或生活所需,例如償還自身債務、投資理財等,確實可能觸犯法律,甚至構成侵佔罪。

但如果子女沒有任何自己的財產,父母決定不給零用錢,則法律上較難直接追究責任。然而,這並不代表父母可以完全無視孩子的需求。 父母是否提供零用錢,是衡量父母是否盡到教養義務的重要指標之一。

「零用錢」本身的概念,並非僅僅是金錢的給予,更重要的是培養孩子理財能力、消費觀念、責任感等重要生活技能的機會。長期不提供零用錢,可能導致孩子缺乏經濟概念,甚至產生偏差的價值觀。 這在社會福利的角度,也可能被視為未盡到教養責任。

因此,父母不給零用錢本身不違法,但父母有義務妥善照顧子女的生活所需,並給予適當的經濟支持。 這份支持的型態,可以是零用錢、或是直接提供生活所需(例如衣食住行),重點在於是否符合「子女利益」的原則,以及是否盡到教養義務。

最終,能否給予零用錢,以及給予多少,都應該依據孩子的年齡、家庭經濟狀況、孩子的需求等因素綜合考量,並透過良好的親子溝通來達成共識。 法律的規範是底線,更重要的是父母應以愛與責任,為孩子的成長營造一個健康、穩定的環境。 切勿將法律條文視為萬能解方,而忽略親子之間的溝通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