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離職要多久前提出?

6 瀏覽次數

公務員辭職應以書面提出,除特殊情況外,機關不得拒絕。機關於收到辭職書後30日內應做出准駁決定。

提供建議 0 喜歡次數

公務人員離職程序及期限

公務人員若欲離職,須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請,主管機關不得無故拒絕。本文將說明公務人員離職相關的規範及期限。

提出離職申請書

公務人員離職須透過書面方式提出,撰寫離職申請書時應包含以下資訊:

  • 受文者:主管機關
  • 發文者:申請人
  • 請假日期
  • 離職原因(可簡述)
  • 簽署日期及姓名

離職申請期限

一般而言,公務人員離職須於離職生效日30日前提出申請。但若有下列特殊狀況,可適度調整期限:

  • 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於30日前提出申請者。
  • 受假期間離職者,應於假滿日前提出申請。
  • 因公傷、公殘或因職務上原因致身心障礙者,得於6個月內提出申請。

主管機關審核期限

主管機關收到離職申請書後,應於30日內做出准駁決定。若逾期未核准,視為同意離職。

注意事項

  • 公務人員提出離職申請後,不得撤回。
  • 主管機關准駁離職申請後,該公務人員之公務員身份即於離職生效日終止。
  • 公務人員離職後,須返還公務用品及公款等公家財物。
  • 公務人員離職原因若涉及貪污、瀆職或其他違法情事,主管機關得依法追究其責任。

公務人員離職是重要的生涯決定,建議事先妥善規劃,並依法定程序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