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隱瞞工作經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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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隱瞞經歷恐觸法!履歷造假或隱匿重要資訊,雇主得依法終止勞動契約,求職者需誠實以對,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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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隱瞞經歷觸法!履歷造假求職者得不償失

求職者在製作履歷時,若隱瞞或造假個人工作經歷,可能觸犯法律,導致自身權益受損。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第 9 條規定,雇主得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履歷造假與隱瞞資訊的定義

履歷造假是指求職者在履歷表上提供不實或虛構的資訊,而隱瞞資訊則是指求職者刻意不提及某些可能影響雇主用人決定的重要經歷。常見的造假和隱瞞行為包括:

  • 誇大或虛構工作職務、職責或資歷
  • 隱匿曾犯下重大錯誤或不當行為的經歷
  • 隱瞞曾被其他公司解雇或資遣的事實

雇主的權利與求職者的義務

雇主在錄取員工之前,通常會審查求職者的履歷表,以評估其是否符合職務需求。若雇主發現求職者的履歷表存在造假或隱瞞資訊的情形,雇主有權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並解除對求職者的僱傭義務。

求職者在求職時負有誠實以對的義務,必須真實、完整地提供自己的工作經歷。隱瞞或造假個人經歷是一種不誠實的行為,不僅會讓求職者無法獲得理想的職位,還可能面臨法律責任。

切勿心存僥倖

求職者在製作履歷時,不應心存僥倖,企圖以隱瞞或造假經歷的方式來提高錄取機會。誠實以對才是正確的態度,才能讓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獲得應有的尊重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