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美國工作簽 配偶可以工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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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美國工作簽證者的配偶,有時也能合法工作。關鍵在於簽證類型,並非所有配偶簽證都允許工作。建議仔細確認配偶所持簽證的具體規定,以了解是否具備工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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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這是一篇關於「持美國工作簽證配偶是否可以工作」的文章,以繁體中文(台灣)撰寫,力求避免與網路現有內容重疊,並兼顧實用性和可讀性:


美國工作簽證家屬也能打拼?配偶工作權益解密

許多人夢想著到美國工作,而當你成功取得美國工作簽證,你的配偶是否也能跟著你一同在美國開創事業呢?答案是:有可能,但取決於簽證類型。並非所有工作簽證持有者的配偶都擁有在美國合法工作的權利。

這篇文章將帶你深入了解幾種常見的工作簽證類型,以及其配偶所能享有的工作權益,讓你不再霧裡看花。

關鍵因素:配偶簽證種類

美國移民法規定,配偶是否能工作主要取決於他們所持有的「配偶簽證」類型。以下列舉幾種常見情況:

  • H-4 簽證 (H-1B 工作簽證配偶): 這是H-1B工作簽證持有者的配偶最常見的簽證類型。過去,H-4簽證持有者原則上不能工作。但近年來,某些符合特定條件的H-4簽證持有者,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 EAD)。這些條件通常包括:

    • H-1B簽證持有者已啟動綠卡申請程序,並且I-140移民申請已獲批准。
    • H-1B簽證持有者已獲得H-1B簽證的延期,超過六年。

    因此,如果你持有H-4簽證,務必確認你的配偶是否符合申請EAD的資格。

  • L-2 簽證 (L-1 工作簽證配偶): L-1簽證是跨國公司內部調動人員所持有的簽證。L-2簽證持有者(L-1簽證持有者的配偶)通常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他們不需要另外申請EAD,只要持有有效的L-2簽證和合法身份,就可以申請社會安全號碼(Social Security Number, SSN)並開始工作。

  • E 簽證 (條約投資者/貿易者簽證配偶): E簽證包括E-1(條約貿易者)和E-2(條約投資者)兩種簽證。E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同樣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EAD),並且不受任何特定限制。只要持有有效的E簽證和合法身份,即可合法工作。

重要提醒:務必確認法律條文

美國移民法規複雜且時常變動。即使本文提供了一些基本資訊,仍然強烈建議你向專業移民律師諮詢,以確保你了解最新的法律條文和自身權益。律師可以根據你的具體情況,提供最準確的建議和協助。

總結

持美國工作簽證者的配偶是否可以工作,取決於簽證類型。H-4簽證持有者在特定條件下可以申請EAD,L-2和E簽證持有者的配偶則通常可以合法工作。請務必仔細研究相關法規,並諮詢專業人士,以確保你的配偶在美國擁有合法的工作權益,共同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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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article avoids repeating the simplified explanation often seen online. It details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H-4 EAD eligibility, clarifies L-2 and E visa holder’s spousal work authorization, and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legal consultation. The language is also appropriate for a Taiwanese aud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