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勞健保一定要一起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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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先生雇用員工後,不論員工是否已在工會投保,雇主都必須在到職日幫員工加保勞保、就保和災保。員工若同時從事工會相關工作,可選擇重複於工會投保,但需同時繳納兩份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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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勞健保:你的選擇,你的權益

顧先生最近忙著處理員工的勞健保事宜,他發現有些員工已經在工會投保,這讓他產生了疑問:工會勞健保和雇主投保的勞健保,一定要一起保嗎?答案是:不一定,但需要仔細權衡。

顧先生的理解是正確的:依法,雇主必須為員工加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無論員工是否已在工會投保。 這是雇主的法定義務,也是保障員工基本權益的關鍵。 顧先生的到職日加保,符合法律規定。

然而,重點在於「員工若同時從事工會相關工作」。這句話隱含著一個選擇:員工可以,但並非必須,在工會重複投保。 這就涉及到權益與費用的考量。

首先,我們需要釐清「工會相關工作」的涵義。這通常指在工會組織內部從事工作的員工,例如工會秘書、會計等。這些員工的工作內容與工會運作息息相關,並非一般企業雇用關係下的工作。 若員工同時擁有雇主投保的勞保與工會投保的勞保,則需負擔兩份保費。

那麼,為什麼員工需要在工會重複投保?這取決於工會提供的保障內容是否比雇主投保的更完善、更優惠。有些工會可能會提供額外的福利,例如更高的醫療補助、更寬鬆的給付條件等等,讓員工享有更全面的保障。 如果這些額外福利對員工而言具有吸引力,並且能彌補額外保費的支出,那麼重複投保就成為一個合理的選擇。

然而,我們必須謹慎評估。重複投保意味著額外的經濟負擔,員工需要衡量這筆額外支出是否值得。 如果工會提供的保障與雇主投保的差異不大,甚至沒有任何額外優勢,那麼重複投保就顯得沒有必要,反而造成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因此,對於顧先生及其他雇主而言,應明確告知員工相關權利及義務,並協助員工了解兩種投保方式的差異,讓員工自行評估並做出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擇。 重要的是,雇主應確保員工已確實投保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這是雇主的責任,也是保障員工基本權益的基石。 至於是否選擇在工會重複投保,則完全由員工自主決定。

最後,建議顧先生可以提供員工相關資訊,例如工會投保的內容、費用以及雇主投保的保障範圍,讓員工在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做出最明智的選擇,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良好的溝通和透明的資訊提供,才是建立良好雇主與員工關係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