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可以連上6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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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工讀生享有勞基法保障,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若需連續上班第六天,雇主必須支付加班費,避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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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可以連上六天班嗎?──別讓權益睡著了!

許多工讀生,尤其是學生,為了賺取生活費或學費,常常在時間安排上相當彈性,也因此容易被雇主視為調度人力缺口的最佳解方。但彈性不等於可以無限上綱,即使是工讀生,勞動權益也受到法律保障!「連上六天班」看似稀鬆平常,實則隱藏著許多需要注意的眉角。

簡而言之,工讀生不可以連續工作超過六天,這是勞基法賦予所有勞工的基本權益。 勞基法第36條明文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這代表無論是正職員工、兼職員工、或是時薪計算的工讀生,雇主都必須遵守這項規定,確保勞工獲得足夠的休息時間。

那麼,如果真的因為特殊情況,例如旺季人力吃緊,需要工讀生連續上班第六天,該怎麼辦呢?答案是:必須徵得工讀生同意,並且依法支付加班費。 這並不是雇主單方面可以決定的,而是需要與工讀生協商,並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此外,第六天的薪資計算必須依照勞基法加班費的規定,給予相對應的加倍工資。 千萬別以為工讀生是「兼職」就可以規避加班費的給付,這是違法的!

或許有些雇主會以「變更班表」、「彈性工時」等名義,規避「連續工作六天」的事實。例如,將原本的休假日挪移到其他天,製造出看似沒有連續上班的假象。 但這樣的做法如果沒有經過工讀生同意,並且確實讓工讀生享有每七天至少一天的休息,仍然是違法的。

此外,除了例假之外,工讀生也享有國定假日、特別休假的權益。這些權益的計算方式可能與正職員工略有不同,但絕非可以任意剝奪。 建議工讀生朋友們,可以主動了解相關勞動法規,或是向勞工局、相關工會等單位尋求協助,確保自身的權益受到保障。

別因為是工讀生就輕忽自己的權益!了解勞基法,才能在打工的同時,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並避免遭受不合理的對待。 積極爭取合理的待遇,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促進整體勞動環境的健全發展。 記住,你的權益,由你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