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生有非自願離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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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全時或部分工時的工讀生,只要是簽訂不定期契約,若遭解僱或合約終止,都屬於非自願離職。依據勞基法,他們與正職員工一樣,有權請領資遣費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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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的非自願離職

工讀生,無論是全職或兼職,只要簽訂的是不定期契約,一旦遭到雇主解僱或終止合約,都屬於非自願離職。根據《勞動基準法》,工讀生與正式員工享有同等的權利,包括領取資遣費以保障自身權益。

一般而言,非自願離職的定義是指雇主在未經員工同意或違法的情況下,終止勞動契約或解僱員工。對於工讀生而言,以下情況都可能構成非自願離職:

  • 雇主無正當理由解僱:雇主必須有正當且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的理由才能解僱工讀生,例如工讀生嚴重違反公司規章或工作不力等。如果雇主沒有正當理由,則工讀生有權申請非自願離職。
  • 合約終止:如果工讀生的合約期限屆滿,雇主未續約,且未有正當理由,也屬於非自願離職。
  • 雇主違反勞動法規:若雇主違反《勞動基準法》或其他相關法規,例如未給付加班費或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工讀生可申請非自願離職。

需要注意的是,非自願離職的判定需要具體個案審理,由勞動部或法院裁決。因此,若工讀生遇到類似狀況,建議主動與雇主協商溝通,釐清原因並保護自身權益。

若工讀生確定自己的離職是非自願的,有權向勞動部申請非自願離職證明,並依法向雇主請求資遣費。資遣費的計算方式為:月平均工資乘以工作年資乘以 0.5 個月或 1 個月。

總之,不定期契約的工讀生若遭受雇主無正當理由解僱或合約終止,都屬於非自願離職,有權向雇主請求資遣費以保障自身權益。保護自身權益,工讀生應主動瞭解相關法規,並在遇到非自願離職的情況時,積極尋求協助與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