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職的加班費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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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員工加班費計算方式:

與例假日加班相同,加班費為平常時薪的兩倍。國定假日期間加班,前 8 小時按 1 日工資計算。第 9、10 小時為時薪加 1.34 倍;第 11、12 小時為時薪加 1.67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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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職加班費怎麼算?台灣勞基法解密與常見誤解

身為正職員工,加班是許多人在職場上難以避免的常態。辛苦加班為公司付出,加班費的計算自然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環節。然而,台灣的加班費計算並非單一標準,而是根據不同情況有所差異。本文將深入淺出地解析台灣勞基法中正職員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並釐清常見的誤解,幫助你清楚了解自己的權益。

加班費計算的核心原則:依加班時數與加班日而定

台灣勞基法對於加班費的計算,主要依據兩個關鍵因素:

  1. 加班時數: 加班時數指的是超過正常工作時間(通常是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工作時間。
  2. 加班日: 加班日指的是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

平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最常見的情況

這是最常見的加班情況。根據勞基法第24條,平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如下:

  • 前2小時: 時薪乘以 1.34 倍 (通常簡稱為 1又1/3)
  • 第3小時起: 時薪乘以 1.67 倍 (通常簡稱為 1又2/3)

舉例說明:

假設小明平日的時薪是200元,他加班了4個小時,那麼他的加班費計算如下:

  • 前2小時:200元 1.34 2小時 = 536元
  • 後2小時:200元 1.67 2小時 = 668元
  • 總加班費:536元 + 668元 = 1204元

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複雜但重要的權益

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較為複雜,主要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的休息權。

  • 前2小時: 時薪乘以 1.34 倍
  • 第3小時至第8小時: 時薪乘以 1.67 倍
  • 第9小時至第12小時: 時薪乘以 2.67 倍 (特別注意!)

此外,根據勞基法規定,即使休息日加班未滿4小時,仍以4小時計算,5-8小時以8小時計算,9-12小時以12小時計算。這項規定是為了避免雇主濫用休息日,強迫勞工加班。

例假日與國定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更高的保障

  • 例假日: 原則上例假日不得加班,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若例假日加班,除了當日工資照給外,還需加發一日工資,並給予補休。
  • 國定假日: 國定假日出勤,同樣需要加發一日工資。如果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將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則出勤當日視為正常工作日,不需額外支付加班費。

常見的誤解與注意事項:

  • 誤解一:加班換補休等於不用支付加班費? 勞基法允許加班換補休,但必須經過勞工同意。如果勞工不同意,雇主仍需依法支付加班費。
  • 誤解二:責任制人員沒有加班費? 責任制人員並非完全沒有加班費,而是需要在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即便屬於責任制,仍需注意工作時間是否合理,避免過勞。
  • 注意事項:
    • 務必記錄加班時間,並保留相關證據(例如:打卡紀錄、工作紀錄、LINE訊息等)。
    • 清楚了解公司的加班費計算規定,並核對薪資單是否正確。
    • 若遇到不合理的加班要求或加班費計算錯誤,可向勞工局申訴。

結論:保障自身權益,從了解加班費開始

了解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保障自身勞動權益的第一步。透過本文的解析,希望能幫助各位正職員工更清楚自己的權益,並在必要時挺身而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記住,辛苦工作的你,應得應有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