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一定要幫員工投保健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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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雇主必須為員工投保健保,即使員工已在其他單位投保,雇主仍須負起為員工在公司投保的責任,健保局會追溯未繳保費,雇主應盡速辦理相關手續,避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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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一定要幫員工投保健保嗎?就算員工已經有保了?

在台灣,全民健保是重要的社會安全網,保障每位國民的健康權益。而對於雇主來說,為員工投保健保不僅是法定義務,也是企業社會責任的體現。許多雇主可能會有疑問:如果員工已經在其他單位加保了,例如配偶的公司,那我還需要再幫他投保嗎?答案是肯定的。

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只要符合特定條件,雇主就必須為員工投保,即使員工已在其他單位投保也一樣。這意味著員工在A公司工作,即使已在配偶任職的B公司加保,A公司仍須依法為其投保。

這並非雙重投保,而是以職業類別加保的原則。員工在哪裡工作,就應該在哪裡投保,確保其工作期間的醫療保障與權益。即使員工在其他單位已享有健保,也不影響雇主為其投保的義務。

健保局會定期比對勞保與健保的投保資料,若發現雇主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將會追溯未繳納的保費,並處以罰鍰。罰鍰金額依未繳保費的多寡而定,對企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負擔。此外,未依法投保也可能影響企業形象,甚至引發勞資糾紛。

有些雇主可能會誤以為,員工已在其他單位投保,再次投保只是多繳保費,沒有實質意義。然而,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再次投保不僅是履行法定義務,也保障了員工在工作場所的權益。例如,若員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或職業傷害,正確的投保紀錄有助於後續的理賠與處理。

此外,員工的投保薪資也與其可享有的健保給付額度相關。在不同單位投保,其投保薪資也會有所不同。以較高薪資投保,雖然保費較高,但也能享有較高的給付額度。

因此,雇主應確實掌握員工的投保狀況,並依法為其辦理加保手續。若有不確定之處,可洽詢健保局或相關專業人士,避免因未依法投保而遭受罰鍰,並保障員工的權益。

簡而言之,無論員工是否已在其他單位投保,雇主都必須依法為其投保。這不僅是法定義務,也是保障員工權益,維護勞資和諧的重要一環。及早辦理,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