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出差算加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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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台灣內政部函釋(76)台內勞字第506181 號,若勞工在法定假日奉派出差,不論有無支領差旅費,皆視為正常出勤。依勞基法第 39 條規定,當天工資應加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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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出差,加班費到底有沒有?別再傻傻分不清了!

週末的早晨,陽光灑落,大多數人正享受著週末的悠閒時光,但對某些人來說,這卻是另一趟旅程的開始──週末出差。 許多人困惑:週末出差,到底算不算加班?該不該領加班費? 答案其實沒那麼複雜,但卻需要釐清幾個關鍵概念。

坊間流傳著許多說法,讓人霧煞煞。有些公司認為只要給了差旅費就抵銷了加班費,有些則認為只要是「工作時間」,就應該算加班。 但根據台灣內政部函釋(76)台內勞字第506181號明確指出:勞工於法定假日奉派出差,不論有無支領差旅費,皆視為正常出勤,並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當天工資應加倍發放。

這句話的重點在哪裡? 我們可以拆解成三個部分:

  1. 法定假日: 這指的是勞基法規定的週休二日,也就是星期六、星期日。 若出差日期非法定假日,例如平日晚上加班,則需按照勞基法相關規定計算加班費,加班費算法與法定假日不同。

  2. 奉派出差: 這表示出差行程必須是公司指派,而非勞工個人意願。 如果是自行安排行程,即使是在週末,也不能以此要求加班費。 公司應有正式的派令或公文證明。

  3. 不論有無支領差旅費: 這點最容易造成誤解。 許多公司會以支付差旅費來抵銷加班費,這是不正確的。 差旅費是為了支付勞工出差過程中的食宿交通等費用,與加班費是兩種不同的補償。 即使領取了差旅費,加倍的工資仍然必須給付。

因此,若你的週末出差符合上述三個條件,公司就必須依法支付加倍的工資。 如果你遭遇了公司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的情況,可以向勞工局檢舉,維護自身的權益。 別讓辛苦的付出被輕忽,積極了解自身權益,才能在職場上保護自己。

最後,建議勞工朋友們可以將公司發布的出差通知、派令等文件妥善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同時,積極學習相關勞動法規,才能在工作中更有保障。 別讓週末出差成為你與家庭幸福時光的負擔,而是真正得到應有的報酬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