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滿1個月有資遣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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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基法規定,工作未滿 1 個月也享有資遣費,計算方式為一個月平均工資。因此,未滿 1 個月者,資遣費以 1 個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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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未滿一個月,真的有資遣費嗎?別讓權益睡著了!

許多人誤以為工作未滿一個月被資遣就拿不到資遣費,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即使工作未滿一個月,勞工仍然享有資遣費的保障。先別急著開心,這裡面有一些細節魔鬼藏在細節裡,讓我們一起來釐清。

勞基法保障所有勞工的權益,不論工作時間長短。即便只做了一天、一週,只要符合資遣要件,雇主就必須依法支付資遣費。 未滿一個月的資遣費計算方式,的確是以「一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準。 但這個「一個月平均工資」可不是隨便算算的,它牽涉到你的實際薪資給付方式。

以下幾種情況,說明如何計算未滿一個月的資遣費:

  • 按月計薪: 如果你是按月計薪,即使未滿一個月,資遣費就是以約定的月薪計算。例如,約定月薪為 30,000 元,即使只做了 10 天就被資遣,資遣費仍然是 30,000 元。

  • 按日計薪: 如果你是按日計薪,資遣費計算方式則是以每日工資乘以 30 天。例如,每日工資為 1,000 元,即使只做了 5 天就被資遣,資遣費也是 1,000 元 x 30 天 = 30,000 元。

  • 時薪制: 如果是時薪制,情況稍微複雜些。需要先計算出平均每日工資,再乘以 30 天。例如,時薪 160 元,每日工作 8 小時,做了 5 天被資遣,則平均每日工資為 160 元 x 8 小時 = 1,280 元,資遣費為 1,280 元 x 30 天 = 38,4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計算方式的前提是符合勞基法規定的資遣要件。 也就是說,如果是因為勞工本身的重大過失而被解僱,例如曠職、偷竊等,雇主則可以不支付資遣費。

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如果你對資遣費的計算方式有任何疑問,或者遇到雇主拒絕支付資遣費的情況,可以尋求勞工局的協助,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記住,了解勞動法規,才能在職場上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