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去世外勞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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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受照顧者不幸過世,雇主應於30日內通報勞動部申請轉出移工。取得廢聘許可後,14日內至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雇主,轉換期為60日。若期滿仍未成功,則需協助移工辦理離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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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過世,在台外籍看護工何去何從?詳解移工安置程序與權益

雇主過世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是極為沉痛的打擊,同時也牽涉到許多複雜的法律與行政程序。對於仰賴看護的外籍家庭來說,更需審慎處理外籍看護工的後續安置問題,保障移工的權益,並遵循相關法規。以下針對雇主過世後,外籍看護工的處理流程進行詳細說明,希望能幫助您了解正確的步驟與注意事項。

一、通報與申請廢止聘僱許可:

雇主過世後,家屬或繼承人應儘速(法規規定為3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廢止該外籍看護工的聘僱許可。這是後續轉換雇主或其他安置方案的先決條件。申請時需要準備的文件可能包含:

  •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證明
  • 原雇主的聘僱許可文件影本
  • 申請人(家屬或繼承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 委託書(若由仲介代辦)

請務必確認所有文件齊全,避免延誤申請程序。

二、辦理轉換雇主:

取得勞動部的廢止聘僱許可後,接下來的重點就是協助移工轉換雇主。依規定,需要在收到廢止聘僱許可函後14日內,到就業服務機構(如各縣市政府的就業服務站)辦理轉換雇主登記。

  • 轉換期間: 外籍看護工的轉換期為60日。在這段期間內,移工可以透過就業服務機構或仲介公司的協助,尋找新的雇主。
  • 轉換方式: 移工可以主動投遞履歷,或參加就業服務機構舉辦的媒合活動。仲介公司也會積極協助移工尋找合適的雇主。
  • 居住安排: 在轉換期間,原雇主的家屬有義務協助提供移工合適的居住場所,直到成功轉換雇主或辦理離境手續。

三、無法成功轉換時的處理:

如果在60天的轉換期限內,外籍看護工未能成功找到新的雇主,則必須協助其辦理離境手續。這包括:

  • 購買機票: 協助移工購買返回其原籍國的機票。
  • 辦理離境手續: 協助移工辦理所有必要的離境手續,例如退還健保費等。
  • 確認返鄉事宜: 確認移工已順利返回其原籍國。

四、雇主家屬的責任與義務:

雇主過世後,家屬除了要處理繁雜的後事,更要負起照顧外籍看護工的責任。這包括:

  • 提供協助: 協助移工辦理相關手續,提供必要的協助與支持。
  • 尊重權益: 尊重移工的權益,不得強迫其從事非法或不合理的工作。
  • 妥善安置: 在轉換期間,提供移工合適的居住場所,並給予必要的關懷。
  • 避免非法行為: 絕對禁止將移工轉介給他人從事非法工作,以免觸犯法律。

五、注意事項:

  • 諮詢專業人士: 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或仲介公司,以確保所有程序都符合法律規定。
  • 保留相關文件: 妥善保留所有相關文件,例如死亡證明書、廢止聘僱許可函、轉換雇主登記證明等,以備日後查驗。
  • 溝通與理解: 與移工保持良好的溝通,了解其需求與困難,給予必要的支持與鼓勵。

處理雇主過世後的外籍看護工安置問題,需要耐心與細心。家屬除了要面對失去親人的悲痛,更要負起保障移工權益的責任。透過了解相關程序與注意事項,相信能協助您妥善處理,讓移工順利完成轉換或返鄉,並避免任何法律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