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有年終嗎?

2 瀏覽次數

年終獎金並非法律強制規定!勞基法僅規範公司有盈餘時,在扣除稅捐、彌補虧損等後,應給予全年無過失員工獎金或紅利。因此,公司不發放年終獎金,原則上並不違法。

提供建議 0 喜歡次數

年終,是犒賞還是理所當然?從勞動價值觀點看「一定」要有年終嗎?

每年歲末,除了辦年貨、準備過年,最令人期待的莫過於「年終獎金」了。它就像是對過去一年辛勤工作的肯定,也是過年期間一筆重要的額外收入。然而,我們真的可以理所當然地認為「一定要有年終」嗎?

法律上,答案是明確的:不一定。如您所說,勞基法並未強制規定公司必須發放年終獎金。法律的立意在於鼓勵企業分享盈餘,而非強迫。

然而,年終獎金的意義遠遠超出法律的範疇。它代表著公司對於員工貢獻的認可,也是凝聚團隊向心力的一種方式。從勞動價值觀點來看,一個重視員工的企業,會盡可能地透過各種方式回饋員工,年終獎金便是其中一種常見且有效的方式。

想像一下,一位員工在過去一年中,兢兢業業地完成工作,甚至經常加班、犧牲個人時間。如果到了年底,公司沒有任何形式的肯定或獎勵,難免會感到失落,甚至懷疑自己的付出是否被重視。長此以往,可能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忠誠度,甚至導致人才流失。

當然,年終獎金的發放額度應該與公司的營運狀況掛鉤。當公司營收良好時,慷慨的年終獎金無疑是對員工最好的鼓勵。反之,如果公司面臨困境,適度調整或暫緩發放年終獎金,員工通常也能理解。關鍵在於公司是否能夠坦誠地與員工溝通,並提供其他形式的福利或獎勵,例如:

  • 績效獎金:針對達成特定目標的員工給予獎勵,鼓勵員工積極努力。
  • 升遷機會:提供明確的升遷管道,讓員工看到未來的發展前景。
  • 培訓機會:提供專業技能培訓,幫助員工提升能力,增加市場競爭力。
  • 彈性工作:提供彈性的工作時間或地點,讓員工更能兼顧工作與生活。
  • 優質福利:提供完善的醫療保險、員工旅遊、餐費補助等福利,提高員工的生活品質。

因此,我們不能單純地將年終獎金視為「一定」要有的東西。更重要的是,公司是否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員工價值回饋機制,讓員工感受到自己的付出被看見、被重視。

總而言之,年終獎金並非唯一的衡量標準,企業是否真心關懷員工、重視員工的貢獻,並提供多元化的獎勵和福利,才是建立良好勞資關係的關鍵。與其執著於「一定要有年終」,不如思考如何建立一個更公平、更具激勵性的工作環境,讓員工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和歸屬感。這才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