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滿一個月有全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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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間未滿月,依勞基法,全勤獎金發放與否,取決於公司規定及實際出勤狀況,並非一定發給。法院判例支持全勤獎金屬工資一部分,但比例計算則需依公司內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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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未滿月,全勤獎金到底有沒有?

新鮮人踏入職場,總會期待著領到第一份薪水,而全勤獎金更是許多人努力的目標。但如果試用期還沒滿一個月,公司會發放全勤獎金嗎?答案是:不一定。

網路資訊眾多,但關於試用期未滿月是否發放全勤獎金,卻常常語焉不詳。事實上,勞基法並未強制規定試用期必須發放全勤獎金。這項獎金的發放,完全取決於公司的內部規章以及員工當月的實際出勤狀況。

試想一下,一家公司為了鼓勵員工準時到班,積極工作,設立了全勤獎金制度。這個制度是公司自行制定的福利,並非勞基法強制規範。因此,公司有權利在內部規章中明定:全勤獎金的計算標準、發放條件,以及是否適用於試用期員工。

有些公司可能會基於鼓勵員工穩定工作的考量,即使試用期未滿月,只要員工全勤,仍會發放比例計算的全勤獎金。例如,以月薪的一定比例計算,若只工作了半個月,則僅發放半個月的比例。 也有公司會將全勤獎金列為一個月的額外獎勵,試用期未滿月者則不予發放。 更甚者,部分公司可能根本沒有針對試用期員工的全勤獎金發放規範。

更進一步,雖然法院判例確立全勤獎金屬工資的一部份,但這並不表示試用期員工一定可以領取。判例主要強調全勤獎金的性質,而非強制所有公司都必須在試用期發放。判例中的比例計算,也往往基於該公司既有的內部規章來判斷。

因此,想了解自己是否有機會領到試用期未滿月的全勤獎金,最直接的方式是:

  • 仔細閱讀公司員工手冊或相關規章: 裡面應該清楚載明全勤獎金的發放條件、計算方式以及是否適用於試用期員工。
  • 詢問人事部門: 直接向人事部門詢問是最有效率的方式,他們能提供最準確的答案。

總而言之,試用期未滿月是否能領取全勤獎金,並非法律強制,而是取決於公司內部的規章制度。 積極了解公司規定,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爭議與誤解,讓職場生活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