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是用底薪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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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用底薪算嗎?別再被誤導了!
加班費的計算,是勞動法規中一個重要的議題,也常讓許多勞工感到困惑。坊間流傳著「加班費以底薪計算」的說法,但這並不正確,甚至可能造成勞工權益的損害。
正確的加班費計算,並非以底薪為基準,而是以實際領取的「平日每小時工資」來計算。換句話說,計算加班費時,應該考慮的是你每天(或每小時)實際領取的薪資,而不是你的底薪。
舉例來說,如果你的月薪是 30,000 元,扣除勞健保等費用後,實際到手的月薪為 25,000 元,且你每周工作 40 小時,那麼你的平日每小時工資就是 25,000 元 / (40 小時/週 * 5 天/週) = 125 元/小時。如果加班一小時,加班費就應計算為 125 元。
許多雇主,基於各種原因,可能會試圖用底薪來計算加班費。然而,這種做法違背了勞動法規。根據勞動基準法,加班費必須依實際領取的平日每小時工資計算,而非底薪。若雇主以底薪計算加班費,勞工有權依法爭取補償。
為什麼雇主可能會誤導使用底薪計算加班費呢?可能的動機可能是為了降低加班費支出,或是不了解相關法規。然而,雇主必須遵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依實際領取的平日每小時工資計算加班費,這是勞工的權利。
如果遇到雇主以底薪計算加班費的情況,勞工不應默許,應主動向勞動局或相關單位諮詢,並蒐集相關證據,例如薪資明細、工作時間記錄等,以利維護自身權益,爭取合理的補償。
總而言之,加班費的計算,絕非以底薪為依據,而是要以實際領取的平日每小時工資為基準。勞工朋友們務必牢記這個原則,並勇敢地維護自身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切勿輕信未經考證的資訊,並積極了解自身的勞動權益,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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