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獎金算薪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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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獎金若因達成預定工作目標而發放,即視為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應屬於工資範疇。因此,在計算退休金時,必須將其納入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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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獎金,真的是薪資的一部分嗎?深入解析績效獎金與薪資的關係 (台灣觀點)

在台灣的職場中,績效獎金是許多企業用來激勵員工、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但「績效獎金」這四個字,究竟算不算在我們領的「薪資」裡面?這不僅影響到每個月的荷包,更牽涉到退休金、資遣費等權益,可說是相當重要的議題。

普遍的認知是,只要是雇主因員工提供勞務而給予的報酬,都應該被視為工資。然而,績效獎金的性質相對複雜,並非所有績效獎金都理所當然地歸屬於工資範疇。要判斷績效獎金是否屬於薪資,關鍵在於其發放的「確定性」與「經常性」。

確定性: 如果績效獎金是依據預先訂定的明確、客觀的標準,如達成特定銷售目標、完成特定專案等,只要員工達成條件就必然發放,那麼這種獎金通常會被認定為工資。換句話說,這種獎金不是老闆心情好才給的「恩惠」,而是員工努力工作後應得的「對價」。

經常性: 即使有明確的標準,如果績效獎金並非定期、常態性的發放,例如一年只發放一次,且發放與否取決於公司當年度的盈餘狀況,那麼這種獎金較難被視為工資。反之,如果績效獎金是每月、每季,或至少每年定期發放,且發放頻率較高,則更傾向於被認定為工資。

勞基法的觀點: 依照台灣勞動基準法的規定,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包含薪金、工資、津貼、獎金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因此,如果績效獎金符合上述「確定性」與「經常性」的要件,那麼在法律上就會被視為工資。

對退休金的影響: 這點非常重要!若績效獎金被認定為工資,在計算退休金時,雇主必須將其納入平均工資計算。平均工資越高,退休金的金額自然也會越高。因此,了解自己的績效獎金是否屬於工資,直接關係到退休後的保障。

如何自保?

  • 仔細閱讀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 了解公司對於績效獎金的規定,包括發放標準、發放頻率等。
  • 保留相關證明文件: 例如績效目標設定、績效評估結果、獎金發放紀錄等,以便日後維護自身權益。
  • 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對於績效獎金的性質有所疑慮,可以諮詢勞工局、律師或其他相關專業人士。

總結來說,績效獎金是否屬於工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了解其發放的「確定性」與「經常性」,才能確保自己的勞動權益。千萬別輕忽績效獎金的意義,它不僅是鼓勵員工的工具,更可能影響到你未來的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