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補助可以領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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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補助金並非無限次領取。重點是就業保險年資需滿一年。若已領取6個月,一年內再次失業則無法再領。兩年內,第二次失業僅能領取剩餘月份的一半,第一年無法領取,第二年則依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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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離職補助(失業給付):領取次數的眉角大解密

許多人在面對非自願離職時,第一個浮現的念頭就是:我能領多少失業補助?可以領多久?而更進一步的問題是:失業補助並非用完就沒,但究竟可以領幾次呢?這其中存在著一些容易讓人混淆的規定,以下就來為大家仔細拆解:

簡單來說,失業給付並非「無限制」領取,領取次數和金額會受到你的就業保險年資以及過去的領取紀錄影響。

核心觀念:就業保險年資是關鍵

要符合申請失業給付的資格,最基本的前提是你的就業保險年資必須滿一年。換句話說,你在離職前一年內必須有加入就業保險的紀錄。

領取一次後,再次失業的領取規則

假設你已經領取過一次失業給付,再次面臨非自願離職時,能否再次領取以及能領多久,則取決於你再次失業的時間點:

  • 一年之內再次失業:無法再次領取。 如果你上次領取了6個月的失業給付,而在一年內再次失業,即使你重新累積了就業保險年資,仍然無法再次申請。這是因為領取失業給付後,需重新累積足夠的就業保險年資才能再次符合資格。

  • 兩年之內再次失業:領取月份有上限。 如果在兩年內再次失業,你能領取的月份數會受到限制。你只能領取上次尚未領完的月份數的「一半」。舉例來說,如果上次你領取了6個月,但依法可以領取9個月,那麼這次你最多只能領取(9-6)/2 = 1.5個月的失業給付。

  • 兩年以上再次失業:重新計算。 如果你距離上次領取失業給付已經超過兩年,那麼恭喜你,你的就業保險年資將重新計算,你可以按照現行的規定,根據你的就業保險年資來計算你能領取的失業給付月份數。

總結重點:

  • 就業保險年資需滿一年,是領取失業給付的基本門檻。
  • 一年內再次失業,無法再次領取。
  • 兩年內再次失業,領取月份數會受到限制,只能領取上次未領完月份的一半。
  • 超過兩年再次失業,重新計算就業保險年資。

提醒:

以上僅為一般性的說明,實際情況可能因個人狀況而有所不同。建議您在申請失業給付前,務必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就業服務機構諮詢,以確保您的權益。同時,也鼓勵您積極尋找新的工作機會,儘早重返職場!